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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不应在商业化道路上走太远
2012-07-29 21:56:36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荆彩] 字体:【

  气象不应在商业化道路上走太远

  江德斌

  天气信息原本是公共资源,但由于授权、许可性收费,气象部门走上了“商途”。移动中层员工透露,气象部门每年从运营商的分成收入有几亿元。除了运营商,气象部门还从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上获得丰厚营收。(7月27日《21世纪经济报道》)

  一场61年一遇的暴雨,将未向全体市民及时发布短信预警的气象台,推下缺乏社会道德责任感的深渊。民众在事后的追踪报道得知,在21日暴雨预警期间,北京市气象局只定向发送了140万人次短信,绝大多数市民都未接受到异常气象短信预警,这也是暴雨造成巨大损失的直接原因之一。

  气象部门将公共气象资源变成赚钱的生意来做,自然会遇到利益与公益之间的冲突。可想而知,北京市气象局所发布的140万人次预警短信,可能就是其与运营商共同合作分成的商业产品。气象部门向看得见的利益低头,却忽视了短信预警对于广大市民的重要性,实在有违公共立场。与异常气象或将造成的巨大损失相比,商业短信分成的利润只是蝇头小利罢了。

  气象资源并非完全不能走商业化道路,但应仅限于提供增值服务,比如为空调企业预测夏季气温走势,为建筑行业预测未来一段时间的雨水信息等等。至于面向大众的基本气象信息和灾害预警信息,必须保持公益性原则,绝对不能搞商业化收费。

  气象部门通过商业合作,出售气象信息获利,可以减轻国家财政负担,也符合目前的法规。但是,气象部门搞商业化运作,收入用于何处,也应做严格的账务审计,并向公众披露详细信息。尤其不能面对丰厚收入,就摇摆于公益性和商业化之间,丧失了公共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