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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护湘江,须从你我做起
2012-07-26 23:41:07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尤翕然] [责编:彭彭] 字体:【

  爱护湘江,须从你我做起

  尤翕然

  25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专题询问省政府关于湘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情况,15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向省发改委等13个部门负责人进行询问。提及长株潭面源污染的治理工程到哪一步,省环保厅厅长蒋益民坦诚:“大部分已落实,有一部分还没落实。”(7月26日《湖南日报》)

  唇齿相依长株潭,千万人饮一江水———湘江的重要性及地位可见一斑。针对湘江的重金属污染这个历史遗留的难题,省委、省政府于2011年启动了总投资达595亿元的重金属治理方案,其治理力度可谓空前。有可能于近期出台的《湘江保护条例》,更是将治理这条母亲河的工作上升了法治的高度。湖南省委、省政府在保护湘江上付出的巨大努力,俨然是致力四化两型建设中的大手笔。更重要的是,与其它江河的治理相比,对湘江治理、保护也别具深意,因为“要给国家重金属污染治理先走出一条路子来”。(国家发改委主任解振华语)

  可是,从省人大这次会议上传递出来的信息,却让人感到,还湘江一泓清水依旧任重道远。尴尬的现实,不仅仅是源于历史遗留的问题,更在于人们亟待加强的环保意识,以及每个公民为保护湘江、保护环境所付诸的自觉自愿行动。

  保护环境事关每个人的生活质量。但现实生活中却存在着这样一个怪现状:好像谈到环境问题,就想到这是一个可以由政府大包大揽的事情,单一个体似乎没有责任、也没有能力介入。作为企业而言,已经缴纳了排污费,对居民来说,每一吨自来水中已经交纳了一定比例的污水处理费用——反正统一交了治理费,就一股脑把包袱全部丢给政府,至于该不该排放,在哪排放,会有不好的影响,统统于己无关。

  “水的质量,决定着生命的质量”。这句话虽然是一句广告语,却清晰地道出了环境与每个人的关联度。交纳这些费用,固然是为政府筹措治理费用,但更关键的是借助经济手段提高全体公民的环保意识,而不应成为肆意破坏环境的“通行证”。

  彻底治理水污染,保护、爱护湘江这条母亲河,重点不是让政府大包大揽,而是要落实到具体的小区、企业乃至每一个人。政府要加强污水治理的监管制度,改进污水治理相关的政策,但更应倡导每一家企业,每一公民去关心社会环保问题,进一步培养环保意识和责任感,最终防止出现污染。

  防止,而非防治,这才是环保工作的根本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