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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出“野鸡版”谁的错
2012-06-27 23:31:15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荆彩] 字体:【

  易凌翔

  “论文经济”生生不息的“毒瘤”,已经超出了文化、道德的自净和自我修复能力

  90年代文学转型期最具影响力的纯文学杂志,曾是唯一与《收获》一道两摘‘鲁迅奖’的期刊……顶着这一串光环的,是一本名为《大家》的著名文学杂志。该杂志存在一个“野鸡版”,每年靠发论文为杂志社敛财不会少于2000万元。(6月25日《中国青年报》)

  与以往被曝光的假期刊不同,这次被曝光的是正规杂志办“野鸡版”——《大家》“理论版”,是“李逵”在“光明正大”收费,不是“李鬼”的偷偷摸摸敛财。按照‘一刊一号’原则,如果用同一个刊号出版两种期刊,《大家》已经涉嫌违法。

  新闻出版总署早在2000年就明确规定,“任何出版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手段向供稿个人和单位收取任何费用。”去年2月,新闻出版总署表示,将对大量刊载学术论文的期刊进行监测评估,采取措施整治学术期刊由其他单位和个人代理发表论文,对超越办刊宗旨及范围刊载学术论文的期刊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结合报刊出版质量评估体系对学术质量差、经营水平低、靠收取版面费生存的期刊予以停办。

  将靠收取版面费生存的期刊予以停办,可谓大快人心。但是,文学版《大家》1994年就创刊了,而“理论版”《大家》2010年1月才创刊,“目前理论版上、中、下旬都出刊”。可见,整治之时,也正是“理论版”《大家》违规出版疯狂敛财之期。“版面产业”如此之盛,其原因就是4个字——论文经济。

  曾经很纯情的《大家》无疑已经堕落了,但堕落的又何止是《大家》。据估算,我国论文买卖的“产业”规模已近10亿元,并且有逐步扩大的趋势。整个产业链从高校教师、学术人员,到普通职员、高校学生,涉及高校、科研单位、企事业单位等。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道德标准来衡量,杂志社《大家》错了,作为普罗大众的大家也错了。只是,作为普罗大众的大家,错得很无奈。时下的论文,很大程度上已经演变成了职称、待遇的敲门砖、问路石。在这样的刚性需求之下,大家只能在文化和道德底线上退守、再退守。

  《大家》的堕落,令人痛心;查处《大家》,却无济于事。只要“论文至上”的学术考评体制和机制不变,“论文经济”就会生生不息。应对这样的“毒瘤”,已经超出了文化、道德的自净和自我修复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