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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欠声“抱歉”
2012-06-15 00:57:01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刘鹏] [责编:荆彩] 字体:【

  江苏无锡警方目前确认“最美司机”吴斌身亡事件属于意外事故,肇事车车主和司机不必承担刑事及行政责任。事后,吴斌姐姐称至今未接到肇事方的道歉,称“我们不会要钱,也不要他来祭拜,但至少该有一个道歉”。吴斌生前所在公司表示将追究肇事车方的民事责任。(据6月13日《京华时报》)

  从法律意义上说,警方确认“吴斌身亡事件属于意外事故,肇事车车主和司机不必承担刑事及行政责任”,这的确已经算是对吴斌身亡事件的一个“说法”了。但生活于社会之中的人,除了法律这个行为标准之外,还有道德约束,还有感情需求。有时候,一句饱含感情的真诚问候和道歉,也是可以化干戈为玉帛,可以让人心感到温暖的。

  也许在肇事车车主及肇事司机看来,既然警方认定了“意外事故”这个结果,那么就没有必要道歉,道歉意味着承认责任,而承认责任将有可能面对事后天价索赔和无尽的纠纷。

  这种认知显然是冷漠且无理的:一方面,肇事方虽然没有直接责任,但间接责任无疑是存在的。假如能够及时对零配件进行检查和加固,不出现制动毂掉落问题,又怎么会造成吴斌的身亡?何况,“不必承担刑事及行政责任”,并不代表不必承担民事责任,就如墙面上掉落一片瓷砖砸伤路人,物管方和房主必须承担民事责任一样。另一方面,道歉和承担法律责任是两个概念,一个是感情上的,一个是法律上的。我们不能因为害怕承担法律责任而拒绝道歉,也不能因为没有法律责任,就认为可以不道歉。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在公交车上,因为拥挤不小心踩了别人的脚,并没有违法,但从感情和事实上来讲,你确实犯错了,而你的犯错也给别人造成了不必要的痛感甚至损失。那么,真诚地说一声“抱歉”,显然很有必要。

  相对于人已逝、情已伤这样的结果,一句道歉从某种意义来说确实不过是“浮云”。但在向来讲究人情、人文、人性的中国,就算道歉已是“浮云”,于事无补,也不该理所当然地让它就此“飘过”。

  真诚说声“抱歉”,即便对肇事者自身,也是良知上的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