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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怂恿企业违法
2012-05-10 23:06:02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沈德良] [责编:荆彩] 字体:【

  沈德良

  每天工作12个小时,没有假期,甚至上个厕所都须持证,工资却少得可怜;10多名童工不堪劳累只能躲在宿舍里哭。这样的违法企业,就在我们生活的这个城市里,就在长沙市望城区,就是那家名为“捷顺”的工艺品厂。(5月9日《三湘都市报》)

  以往,也听说类似“黑砖窑”的报道,但总以为这样的“黑心”企业与我们生活的城市很远。但事实证明,这是“鸵鸟”式的一厢情愿。

  以最少的成本,赚取最大的利润,是资本逐利的本能。逃离了法律的监管与道德的约束,资本就会张开大嘴,随意放大它贪婪的逐利本性。从这个层面上理解,在长沙,在望城区,出现这样的黑心企业或许并不奇怪。

  只是有一点不可理解,这些不堪忍受的工人为何会向媒体而不是向执法部门举报,在此之前,他们有没有向劳动监管部门寻求帮助?毕竟,劳动监管部门就是吃这碗饭、干这种事的。

  不妨从两个方面来理解。假如工人们在向媒体爆料之前,已经向劳动监管部门举报过,那么,这家黑心企业的继续违法,就只能反推劳动监管部门的行政不作为,或者斗胆设想,监管部门与被监管者在体制内继续“猫戏老鼠”的游戏,而将工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诉求置之度外。

  倘若被盘剥的工人,一开始就向媒体举报而没有想到向劳动监管部门寻求法律的援助,同样也能从两个方面来推敲。其一是执法部门在法律宣传、普及上还有欠缺,日常工作还有不到位的地方,工人还没有意识到法律是自己维权的最厉害的武器;其次,说明劳动者对执法部门缺少信任,至于为什么缺少信任,就容易让人发挥想象的空间。

  不过,从媒体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后执法人员的表态来分析,当地劳动监管部门对这家企业的情况只能是“两眼一抹黑”——“如果最终查实这家企业确实违反劳动者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们一定会依照相关法律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这家企业使用童工、损害工人权益的种种劣迹,已存在相当长时间了,当媒体曝光后,监管部门还在声称要“最终查实”,就只能说明他们以前并没有将这家企业纳入日常监察的视线,要么就是一种迫于舆论压力的“托辞”而已。

  将监管的关口前移,是提升职能部门公信力,减少、消弭各种矛盾的关键,是减少社会运行成本的重要途径。对违法现象的事后查处,某种程度上折射出来的是一种“打死老虎”的懒政、惰政心态。这样的心态,腐蚀着法律的威严,客观上助长着违法者的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