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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雷锋应为人之道德实践
吴震
鲁迅过世后,郁达夫写了《怀鲁迅》,其中有句话说得很是深刻:没有伟大的人物出现的民族,是世界上最可怜的生物之群;有了伟大的人物,而不知拥护、爱戴、崇仰的国家,是没有希望的奴隶之邦。雷锋就是应该受到公民爱戴、崇仰的伟大人物。从毛泽东号召向雷锋同志学习开始,开展学雷锋活动近半个世纪了。中间有过高潮,也有过低落,但从总体上看是未曾间断的,每年都组织了学习活动,各个时期各个地方活雷锋都层出不穷。雷锋没有被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冷落,雷锋精神能长期温暖民众心坎烛照我们的精神世界,这实在是一桩令人欣慰的事。
但是,实事求是地说,人们对各种形式和规模、规格不一的学雷锋活动的成效多半都不抱过于乐观的积极态度。“三月来四月走,雷锋没户口”的慨叹便是民众这种消极认知的反应。其实,既是一般意义上的“活动”,则无论规模规格如何,也不管是谁发起组织的,它总有一个预定的活动时间。四月不走,五月六月也得走。当然,这是借指,走的不是“雷锋”,而是“学雷锋活动”。社会是不能让“雷锋”走的,雷锋精神应该薪火传承发扬光大。为了免却人们的担忧或误会,所以今天我们便提出要使学雷锋活动常态化。
如果从参与者的角度来思考,我还真觉得学雷锋活动不仅可以而且应该常态化。就个体生命而言,“学雷锋活动”的活动不再是别人组织的一般意义上的活动,而应该是人生实践活动,更准确地说学雷锋应为人之道德实践。在我看来,雷锋精神,不论是钉子精神,螺丝钉精神,还是“傻子”精神,其实是一种向着真善美向着文明进步的人生智慧,学雷锋就是学他如何立身处世如何待人处事。因此,学雷锋活动主体是自己,不是活动组织者;做人是一辈子的事,人生道德实践是不好预设活动期限的。
学雷锋已经被民众通俗地理解为“做好事”。按雷锋的说法,“好事”就是有益于人民的事。其实“好事”也是有益于做好事者自己的。我们回头看看雷锋走过的短暂人生,那条弧线划得何其流畅何其厚实。但雷锋是了不起的模范,今天不少地方都把学雷锋与建设、守护道德高地紧紧地连在一起了,那我们以雷锋精神来导引自己的人生,让学雷锋成为自己的道德实践,这究竟是否切实可行呢?道德高地有多高,我们是可以在旗帜指引下勉力攀上去,还是只能高山仰止甚或只能有口无心地讲讲故事唱唱赞歌呢?
孟子在引导梁惠王把行仁政作为自己的人生实践时打过一个比方挺有意思:“挟泰山以超北海,语人曰‘我不能’,是诚不能也;为长者折枝,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对我们来说,学雷锋是“为长者折枝”——不管是替老人折根树枝做拐杖,还是跟老人见面行个鞠躬礼,都是很容易做到的。给雨中抱孩子赶路的大嫂让雨衣,帮助忙不过来的列车员打扫卫生,利用节假日去建设工地或驻地附近的车站搞搞义务劳动,取出自己的一些积蓄去支援灾区……诸如此类,如果谁说做不到,那他便当得起孟子所谓“是不为也,非不能也”的批评。
康德说过唯有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这两种东西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们在他心灵中唤起的惊奇和敬畏就会日新月异不断增长。诚哉斯言。该不该做该怎样做,在心里我们都明白得很啊,问题只在于我们能不能时时处处自觉地遵从自己心中的道德律令。我们都说雷锋是好人,我们都知道雷锋很普通,我们学雷锋就是努力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好人。至于做好事时想没想到雷锋,做好事的好人叫不叫活雷锋,这应该不再是根本性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