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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酒”虽好,何必“贪牌”
2012-04-07 22:00:55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英锋] [责编:荆彩] 字体:【

  “禁酒”虽好,何必“贪牌”

  李英锋

  提要:民意民智已经过河,机构改革就不能再“摸石头”,路径与诚意理所当然要“上岸”,驶上快车道

  4月3日,有网友发布一张图片,画面中是一组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政府机构的牌子,其中一块写着“宁陵县禁止午间饮酒办公室”。无疑,这张图片直指政府机构膨胀。4日,河南商丘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回应,这个办公室是一个临时机构,并没有增加人员编制。(4月5日《南方日报》)

  禁止公职人员工作日中午饮酒绝对是好事一桩,不仅可以改善政府形象,端正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有效遏制公职人员酒后误事、乱事、空岗漏岗等现象,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开支。但是禁酒就禁酒,何必要多成立一个专门机构,多树一块牌子?

  如果为了禁酒可以成立一个“禁酒办”,那么为了禁止上班迟到或工作时间玩游戏、聊天、睡觉,是不是要分别成立“禁迟办”、“禁游办”或“禁聊办”、“禁睡办”?禁酒属于一项纠风或纪律整顿工作,把禁酒的职责交给监察机关,让监察机关统一部署落实,只要积极履职,完全能够胜任。

  商丘市委宣传部称,“禁酒办”只是一个临时机构,并没有增加人员编制。这个解释不足以消弭公众的疑惑——“禁酒办”没有增加人员编制,但会不会增加车辆、办公室、官员职数和经费?如果答案是肯定的,“禁酒办”实际上就造成了机构的隐性膨胀。而且,监管部门多了,如同“九龙治水”,容易出现扯皮、推诿等现象,也容易推卸责任。

  宁陵县的“禁止午间饮酒办公室”和山东曲阜的“马上就办办公室”如出一辙,都暴露出了个别地方设立临时机构的随意性和惯性思维。一些地方开展相关活动时,总习惯成立“某某活动领导小组”或“某某活动办公室”,制发红头文件、公布成员名单,挂一个大招牌,似乎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出对活动的重视,结果造成了临时机构的泛滥。实际上,靠着“领导小组”或“办公室”支撑门面的一些活动,很容易成为一阵风,成为运动式的活动,难以常态化。

  “禁酒办”,从一个侧面折射出机构改革的维艰。广东佛山正进行大部制改革,高明区的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副局长多达19名,常务副局长有7名。对于机构改革来说,民意民智已经过河,改革就不能再“摸石头”,路径与诚意理所当然要“上岸”,驶上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