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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来为贪官求情的底气
2012-02-18 20:38:21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苏秦] [责编:蔡矜宜] 字体:【

  何来为贪官求情的底气

  提示:对于连爆贪腐案件的株洲市房管局而言,用一点反省精神来自我约束,这才是首要之举

  苏秦

  近日,株洲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正副处长都因受贿罪被法院判刑。然而,值得关注的是,在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二审判决书中,由株洲市房管局出具的请求法院对两名被告人减轻处罚的函件赫然出现在所列举的证据中。(2月17日中国青年报)

  按理说,一个政府部门内部出现贪污腐败官员,该部门应该自我反省,整肃作风,以儆效尤,可株洲市房管局非但没将腐败分子当做典型来教育公职人员,反而向法院出具函件要求减轻处罚,背后隐情实在令人深思。

  因受贿落马的女处长尹春燕,因为在“双规”期间的《悔过书》中引用了康德的“星空和道德法律”名言,被认为“最有文采”。这位因贪污腐败,二审被判8年的女处长,奢谈道德法律,除了让人觉得矫情之外,只能说在平时工作中根本就没将这些放在心上,而株洲市房管局却认为“尹春燕无论在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方面,都是佼佼者,她出事,对于单位来说是种损失”。管理学上有一句名言:宁可用有德无才之人,也不能用有才无德之人。尹春燕即使写出了“最有文采”的悔过书,终究是一纸“正确的废话”。如今贪官落马,如何又成了“单位的损失”?!

  一个政府部门,正副处长双双因贪污受贿背叛入刑,说明该部门的监管制度漏洞百出,应该在部门内部找原因,避免后来的官员重蹈覆辙。痛定思痛,这是对待贪污案的正确态度,而株洲市房管局的求情,不仅在法理上显得荒唐——《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因此,株洲市房管局此举有滥用公权影响人民法院独立审判的嫌疑。而且在“服务型政府”这一层面上也说不过去,作为一个公职人员,贪污受贿是对纳税人的不负责任,在没有得到纳税人原谅的情况下,该部门又岂能“领先一步”就谅解了腐败分子?

  腐败案件往往“拔出萝卜带出泥”。为落马贪官求情,是否背后仍有别情,这里不可妄下判断,只是避免“瓜田李下”之嫌。对于连爆贪腐案件的株洲市房管局而言,用一点反省精神来自我约束,这才是首要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