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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基层】民主议事到社区
2011-12-10 22:16:50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肖军 张家流 彭宏高 彭凤华] [责编:周静] 字体:【

  民主议事到社区

  本报记者 肖军 通讯员 张家流 彭宏高 彭凤华

  12月7日,寒气袭人。新晃侗族自治县图书馆会议室却暖意融融。这天上午,新晃镇太阳坪社区首次民主议事会在这里召开。社区15名群众代表面对县委书记梁永泉及县组织、城管等部门与新晃镇的负责人,倾诉心声,并为新晃发展提建议。

  日前,新晃出台了建立民主议事制度的暂行办法,规定全体县级领导、各级各部门负责人每两个月必须组织或参加一次民主议事会,向群众宣传和解释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同时,听取、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群众问题。

  面对县委书记,直接提县委、县政府的问题,会不会被穿“小鞋”?会前,一些群众有顾虑。“大家要畅所欲言,讲出心中真实的想法。”梁永泉说得诚恳,代表们放下了思想包袱,争先恐后发言。

  “县城边上的冶炼厂虽然给我县经济发展做了贡献,但烟尘很重,我们被子都晾不得,县里要引起重视。”代表谢海平开了第一炮。

  “县里出台了政策,一类二类低保户每月可减免4吨水、8度电的费用,请尽快落实”、“大桥头十字路口车辆流量大,建议增设红绿灯”、“为什么我的电视停了,还要我缴纳电视收视费”……

  一个上午,梁永泉的笔记本上记下了29条意见和建议。

  “冶炼厂的烟尘问题,长期来县里高度重视,前天该厂与前锋工业园已签约,不久就可以迁出”……议事会上,县组织、城管等部门及新晃镇负责人,就群众提出的问题耐心答复。

  “这样的议事会,以后我们每两个月都会举行一次,并长期坚持下去。”梁永泉表示,会后,县委办会把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归类,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确保在下次议事会上给大家交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