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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检察职能作用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2011-11-30 23:30:14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丁晓波] [责编:周静] 字体:【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强化检察职能作用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丁晓波

  面对人民利益诉求多元和社会管理出现的新形势新挑战,检查机关如何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根据我们的实践,个人认为,唯有认真履职,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全面强化检察职能作用,在促进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保障社会安定有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立足检察职能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

  执法办案是履行一切检察职能的本源和归宿,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也是新时期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性工作。一要强化批捕起诉职能在社会管理中的司法作用。通过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强化对社会的刚性管理。二要强化惩防职务犯罪职能在社会管理中的净化作用。通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纠正和预防社会管理中的违法犯罪问题,促进有关社会管理部门和国家工作人员正确履行管理职责,加快廉洁公正高效政务环境的建设进程,提高社会管理公信度。三要强化诉讼监督职能在社会管理中的保障作用。通过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公平,树立司法公信,促进整个社会公平正义。同时,注重从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支持起诉中,建立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机制,通过调查分析国有资产经营、土地征收补偿中的发案原因和规律,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对策建议,保障公共资金的安全。

  突出工作重点 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重点要做到三个“突出”。一是突出在综合治理中的重点整治职能。开福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职能作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的排查整治,对排查整治出来的涉黑涉恶、“两抢一盗”和“黄赌毒”等犯罪案件,适时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及时、准确、有力地打击了犯罪。二是突出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监督保障职能。开福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适应社区矫正工作特点的检察方式。在原有基础上,对辖区内的监外执行人员的底数和监督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题检察,并与区司法局联合举办了一期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协助建立起由社区民警、矫正工作人员、社区(村委会)负责人、监护人、邻居组成的“五管一”帮教小组和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检察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对监外执行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检查监督,重点加强对社区矫正中相关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管理。三是突出在虚拟社会管理中的打击引导职能。特别要重视对网络犯罪的打击、预防工作,坚决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网上秩序,净化网络环境,促进网络虚拟社会的管理。同时,高度重视涉检网络舆情,建立健全了监控、收集、应对、引导等机制。

  创新工作机制 探索推进社会管理新途径

  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创建社会矛盾化解的运行机制。注重从涉法涉诉信访和执法办案中,通过建立维权性的化解矛盾纠纷运行机制,重点针对社会保障、农村土地征收、城市房屋拆迁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及时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通过建立刑事犯罪动态定期分析机制,调查分析危害市民财产安全的易发多发犯罪的发案规律和特点,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加强社区防控的对策建议。创建促进社会管理的延伸服务机制。通过在社区建立群众工作站,探索延伸检察工作触角,深入访察民情、民意,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制宣传,服务大局工作。创建司法救助的综合救助机制。建立对刑事案件特困被害人救助制度,并通过积极探索,创建除经济救助外,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多方联动,多措并助的经济、司法和社会综合救助的新机制。

  (作者系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