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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整治河道采砂
一艘大功率的挖砂船正在作业。 本报记者罗新国摄
湘江尾闾的一处砂石场。本报记者罗新国摄
本报记者 柳德新 张尚武
11月1日起,全省开展为期半年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将对河道内非法采砂、淘金、乱采滥挖、乱堆乱弃等行为重拳整治。省政府10月31日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要像保护耕地资源一样保护水资源,像管理城市街道和高速公路一样管理河道,坚决维护人民生命安全、航道安全、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
现状: 一半采砂船未办许可证
在资江南岸大堤往西不到10公里的赫山区、桃江县交界处,资江河道留给记者的直观印象就是“千疮百孔、触目惊心”。河道中央,采砂遗留的卵石堆随处可见、如同“石林”,足有数百个之多,占据了大半河道。一旦发生大洪水,这里行洪必将严重受阻。
从湘、资、沅、澧干流到全省5000多条中小河流,河道采砂乱象由来已久。据省水利厅初步统计,全省现有采砂船只3357艘(四水干流及洞庭湖区1623艘,其他河流1734艘),其中未办理河道内生产作业许可证的采砂船只1761艘,年开采砂石总量约为2亿吨。全省现有砂石场3536处,其中70%以上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由于河道采砂管理涉及面广、体制不顺、地方保护主义等原因,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非法采砂、淘金等问题比较突出,采砂秩序比较混乱。在河道采砂管理上,行使管理职权的有水利、交通、国土等部门,多头管河、多家发证,管理职责不清,难以从根本上消除乱采滥挖现象。河道管理机构不健全,也导致了河道湖泊管理能力不高。目前,全省14个市州有5个市州水利(水务)局没有设立专门的河道管理机构,122个县(市、区)中仅有37个县水利(水务)局设置了专门的河道管理机构。同时,部分地区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河道采砂管理法律法规也滞后于现状。
危害: 多方威胁水上安全
非法采砂,危害性大。据湖南省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局长沈新平介绍,非法采砂屡禁不止,已对水上安全形成威胁。
乱采滥挖,危及防洪安全。我省绝大部分采砂船是小型船只,不具备深水作业的能力,采挖能力较差,在规定的作业区域采挖难度较大。因而,不按规定的作业方式、作业范围乱采滥挖的现象比较严重,破坏堤防基础,造成河岸崩塌、农田被毁,危及防洪安全。
乱堆乱弃,影响河势稳定。由于采砂废渣乱堆乱弃,挖掘的深坑密布,使原本比较平整规则的河床变得坑坑洼洼,从而改变了水的流向流程,局部水流紊乱,流速加大,淘刷堤脚河岸,影响河势稳定。
乱占河道,影响通航安全。由于无序采砂使尾堆进入了主航道,降低了通航水深;局部地段越挖越深,导致水流紊乱,产生漩涡;采砂船和运砂船云集江面,占据航道,影响正常通航。
非法采砂,影响供水安全和水生态安全。由于采砂时扰动水体,河底的腐殖、有毒沉淀物渗入水中,大量采砂船只、砂石场洗砂时向河道直接排放污水、油污等,造成水质污染。乱采滥挖、乱堆乱弃,改变了河道天然状态,影响水生态环境,特别是在水生动物产卵区开采,影响水生动物的繁衍。加之长年累月的开采,造成河床下切,取水困难,湘江长株潭河段枯水位屡创新低,与河道采砂有很大关系,影响供水安全。由于无序采砂,1990年至2008年,湘江25.00米水位以下河床平均下切2.3米。有些中小河流由于河道采砂导致河床下切后,出现了断流情况。
整治: 三管齐下打响攻坚战
省政府最近出台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由省水利厅牵头组织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公安等部门配合,重点打击非法采砂、淘金、乱采滥挖、乱堆乱弃行为,重点打击乱建砂石场行为,重点打击采砂活动中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和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全省已经打响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攻坚战。省水利厅副厅长刘佩亚透露,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将采取“预防、整治、监督”相结合的办法,三管齐下、综合施策。
在预防方面,严格全省河道采砂准入制度,划分限采区、禁采区。专项整治期间,在全省范围内一律停止采砂拍卖行为、停止办理许可手续,为河道采砂实行规范化管理打下基础。各地应当按照采砂规划,划定禁采区,设立禁采标志、标牌,有条件的地方,可在河岸设立摄像镜头,监控采砂作业。专项整治期间,为了稳定砂石市场,控制砂石开采量,各地应当限制或禁止将砂石销往省外。
在整治方面,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清理整顿砂场,清除采砂尾堆。具体措施包括:禁止淘金,销毁正在作业的淘金船只;取缔无证采砂船只,处罚证照不全的采砂船只;打击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和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坚决清除无证砂石场,处罚证照不全的砂石场;禁止在河道内分筛弃渣,对河道内的采砂尾堆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成设障者予以清除。
在监管方面,还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刘佩亚认为,应尽早出台《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实行政府主导,水利主管,安监、交通、国土、公安等有关部门配合的河道采砂管理机制,在管理上实行“一证一费”制度,保证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成果,不再出现反弹。
解决河道非法采砂,汨罗市用活市场机制,打通执法瓶颈,还原江河秀美,既治标,又治本--
河道整治的“汨罗样本”
本报记者 张尚武 柳德新 通讯员 黄松柏
湘江、汨罗江、沅江,流经汨罗境内98公里,所产黄砂质地优良,最远销到东南亚。
上世纪末以来,“三江”汨罗段非法采砂日益猖獗,180多条非法采砂船像“蚂蝗吸血”,在河中乱采滥挖,机声隆隆,造成河道扭曲,满目疮痍。
为此,汨罗曾多次专项整治,开展“严打”。然而,每次打击过后,非法采砂又死灰复燃,且变本加厉。
2008年底,汨罗市引入市场机制,拍卖“三江”的砂石开采权。与之相适应,执法从普遍性的“严打”,转变为“保护合法,打击非法”,终于奏效。3年来,“三江”河道采砂一直保持了规范、有序开采。
“汨罗经验”得到了国土资源部、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的高度肯定,省内已有30多个市(县)水利局前往取经。省水利厅副厅长刘佩亚称赞:“汨罗经验既治标,又治本。”
用活市场机制
非法采砂的疯狂,源于对暴利的追逐。
一艘功率千马力的采砂船,每日挖砂坐收10万元。“在暴利面前,仅靠高压打击非法采砂,治标容易治本难。”汨罗市砂石办主任柳才平说。
2008年,汨罗市委、市政府下定决心,用活市场机制,拍卖湘江汨罗段砂石开采权。汨罗市委书记白维国、市长周金龙向社会承诺:阳光拍卖,透明竞标;禁止任何人打招呼,确保招标公开、公正。
市里从政法、国土、水利等部门抽调人员,专门成立砂石办,分成两个小组,一组负责起草文件,发布公告,在全国范围内内组织竞标;另一组负责河道整顿,招卖之前,全面禁止采砂。
据省地质勘察院的探测,湘江汨罗段26.7公里水域,砂石储量达4.2亿吨。当时,砂石价格每吨10元。根据资源储量和市场价,制定竞拍的“标的”为一年采砂2000万吨,起拍价是8500万元。
2008年12月15日,拍卖会如期举行,5家公司参与了竞拍。最终,长江砂石公司以首年1.09亿的价格摘标,合同期3年,价款逐年递增12%。
首次试拍,敲响湖南砂石拍卖“第一槌”,国土资源部、水利部长江委给予高度肯定。
2009年,市委、市政府整体规划,对境内的湘江,拍卖全线砂石开采权“增收”;对汨罗江城区12公里河段禁采“添秀”;对沅江重点是保护砂石资源“守土”。
按市委、市政府的规划,市砂石办又对境内汨罗江、沅江的可采砂河段,实行采砂权“阳光拍卖”,敲响了第二槌、第三槌。到今年,“三江”采砂权拍卖共为市财政增收5.4848亿元。
拍卖采砂权,采砂总量限制,定船定时作业,“三江”河道采砂纳入了有序轨道。
打通执法“瓶颈”
兑现“一槌子”的拍卖,就要让中标业主的采砂船下水作业;同时,坚决取缔非法采砂船。
然而,每艘采砂船的背后,都站着一个千万富翁,代表一个利益集团。破除非法采砂的利益链,依法是关键。
但至今,河道采砂管理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有关条文分散于《水法》、《防洪法》、《刑法》、《矿产资源法》、《河道管理条例》等10多部法律。
砂石办的人员来自不同的部门。在当初的执法行动中,充分暴露出“概念模糊,衔接不到位”的短板。例如,扣押的船舶设备,是整条船,还是发动机等零部件?又如,在大堤禁脚处非法采砂可行政拘留,但如何确定大堤禁脚范围?
近3年,市砂石办年年办培训班,澄清了这些模糊概念,统一执法尺度。市砂石办还与公安、国土、水利等部门紧密衔接,打通部门执法的界限,强化联合执法的力度。
打击非法采砂,常规办案,碍于法律相关规定的疲软,难以奏效。《水法》、《河道管理条例》规定:非法采砂船可处以1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
就算最高罚款10万元,也只相当于一条非法采砂船一天的利润;而对非法采砂人员的治安拘留,一些船主甚至叫嚣,谁被拘留一天,奖励200元。由于违法成本低,非法采砂船主才有恃无恐。
为“保护合法,打击非法”,市砂石办突破常规,从典型个案入手,铁腕整治。他们对在湘江汨罗水域非法作业的“民生号”予以取缔。由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经省国土资源厅鉴定损失评估,最后适用《刑法》第343条,以破坏矿产资源涉嫌犯罪,对船主判刑6个月,办成了非法采砂受刑事追究的省内第一案。
此后,他们又先后查处涉河涉矿违法犯罪案件40余起,取缔非法采砂船近30条,“三江”整治才归于平静。
还原江河秀美
打击非法采砂,“三江”水域添秀美。
初冬时节,记者随省水利厅的专家乘船察看,汨罗境内的“三江”河道,河中未见非法采砂船,江面无尾堆;禁采河段万籁俱寂,两岸无砂场,再现碧水蓝天。
“为了保护水环境,市里不惜花300多万元,作采砂环境影响评估。”分管砂石办的副市长黄春根介绍,根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市里把“三江”河段划分砂石禁采区、可采区、限采区。
对拍卖可采区和限采区的砂石开采权,市里一方面比谁出价高,另一方面比谁下水的船只少;对中标的业主,砂石办采取“人盯船”,限定开采量;每条船还要先交5万元尾堆平整押金,确保采砂过后恢复原貌。
“这样,从规则上杜绝滥采乱挖,保护水环境。”黄春根说。
江河流金淌银,市财政每年从砂石开采权拍卖所得中,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对河道实行清障,为采砂段堤岸加固。每年冬春,市砂石办与林业局合作,对禁采河段两岸的废弃砂场实施绿化。
从汨罗市区至赵公桥,12公里汨罗江,曾经砂场一个挨一个,河堤崩塌。如今,连续3年全面绿化,市砂石办每年栽下2万多棵桂花、桃花、杜英、苏柳,这些砂场又已绿阴如盖,汨罗江再现往日秀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