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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交警支队闻过即改 勇于担当
2011-11-02 00:32:56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周静] 字体:【

  湖南日报社:

  8月16日,贵报《读者来信》版以《车辆过户如此草率 财产安全如何保障》为题,报道了东安车主曾姣的汽车被他人违法过户的情况。引起了我支队党委的高度重视,当即组织专门班子对此事件进行了调查。

  调查结果表明:车主曾姣购车后从事非法营运并将车辆出租给易小兵从事非法活动,导致车辆被非法扣押,是致使车辆被转户的直接原因,车主曾姣应负有直接责任;易小兵租用曾姣的车辆从事非法活动,并将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车辆抵押给别人,应负车辆损失的主要责任;曾某伪造曾姣的身份证,向车管所申请补换车辆登记证书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涉嫌诈骗犯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车管所工作人员在办理该车补换登记证书和过户手续时,工作不细心,对曾某提交的身份证与原始档案留存的身份证没有进行仔细的比对,对伪造的身份证没有及时发现,导致该车办理了补换登记证书和过户手续,负有一定的责任;永州市展鹏二手车服务有限公司在原车主没到场的情况下,未对车主信息进行核对,仅凭曾某个人提供的双方身份证件就对该车进行了二手车交易登记,开具了“转移登记联”发票,致使该车顺利办理了转户手续,该公司对该车的转户负有重要责任。

  就该事件的处理,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杨运吉表示:民事大于天,群众利益无小事。曾姣虽然在事件中负有直接责任,但其车辆被非法过户却是因我们的工作人员工作失误、核查不严所致。我们工作失误造成的后果我们应该勇于担当。

  目前,因工作疏忽、核查不严导致曾姣车辆被转移过户的车管所工作人员李某被诫勉谈话一次并调离岗位;同时,支队组织了专门的工作组,对易小兵、曾某涉嫌犯罪,请东安县公安局予以立案,依法打击;易小兵尚欠曾姣车辆损失23000元,由支队做好曾的工作,建议曾向人民法院起诉。2011年10月21日,曾姣同意向法院提起诉讼,交警支队承诺支付所有诉讼费用,如在2012年4月25日前法院没有判决或执行没有到位,由支队先行垫付23000元;鉴于曾姣的车辆现已无法追回,由支队补偿其损失8000元。

  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