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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3名质监干部索拿卡要
2011-10-26 22:09:55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周静] 字体:【

  编辑同志:

  我在衡阳县西渡开了一家电动车店。快开业时,县质量监督局的3个人来我们店里说,我卖的产品处在合法与不合法的边缘,他们想让我开业就能开,不想让我开业就可以直接把车拉走。要我们看着办,出多少钱,出了钱就可以了事。

  我没办法,就给他们3人每人买了1包芙蓉王香烟。可他们还在我店里不走,我只得说请他们吃顿饭,他们说可以。我原以为吃了饭就没事了,没想到饭后他们竟然还说,别人的电动车店请他们吃饭,一人一条烟,还请他们洗脚,还出了2000块钱。我听后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其中一人干脆说;“我就明说吧,一个人买一条烟算了,拿得出手就可以了”。这不是明抢吗?我很气愤,但想着明天要开业,只得忍气吞声,又买了3条芙蓉王烟给他们。他们还说,这算什么,要你请我们唱个歌都要1000多块呢。

  我们老百姓开个店混口饭吃怎么就这么难?国家干部怎么会是这个样子?恳请上级领导为我们老百姓主持公道。

  鲁协华

  湖南日报群工部:

  收悉贵部转来的群众投诉后,省、市质监局领导高度重视。省局局长蒋新祺批示:请衡阳市局查处,决不护短。10月17日上午,衡阳市质监局调查组前往衡阳县开展调查。

  经查:8月30日,群众举报衡阳县西渡镇传琪电动车专卖店销售的电动车码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规定、生产许可证标注地址与生产许可证申报地址不相符。衡阳县质监局稽查大队吕某、陈某、刘某3人前往调查核实。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吕等3人违规接受行政相对人请吃(五福门排挡晚餐290元、芙蓉王香烟3包),陈某还暗示行政相对人赠送芙蓉王香烟每人1条。

  该情况有群众向衡阳县质监局进行了反映,衡阳县质监局10月14日对该事件予以了调查处理,局务会研究决定:一是责令吕某、陈某、刘某当面向行政相对人道歉,并退还就餐费用及香烟;二是责令3人作深刻的书面检讨;三是对3人进行通报批评。以上处理措施已由主管局长朱朝晖监督执行到位。

  吕某、陈某、刘某身为质监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行政相对人请吃,收受他人财物,索拿卡要,其行为严重损害了质监部门的形象。衡阳市质监局调查组在衡阳县质监局处理意见基础上,将结合17日、18日的调查情况,对吕等3人进行政纪处分。衡阳市质监系统将充分利用这一典型案例,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

  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