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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2011-10-18 01:12:44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陈文浩] [责编:蔡矜宜] 字体:【

  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湖南”,并颁布实施《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制定出台《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这是着眼科学发展的新形势、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和社会环境的新变化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建设法治政府,要从四个方面着力。

  把规范行政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内容。规范行政主要是三个层面:一是规范运行。重点是加强行政制度建设,完善政府工作规则,对政府职能履行、推进依法行政、会务活动组织、公文办理审批、强化行政监督和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促进政府各项工作的依法有序开展。二是规范决策。依法科学决策是规范行政的关键所在。要把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努力构建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行政决策机制。三是规范执法。在实践中,关键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积极推进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深入开展优化环境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违规执法行为,切实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把公开透明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让政府更加“透明”、“阳光”。积极推行重大事项公开,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实行决策前公开和实施过程中的动态公开,突出加强财政预算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推行各项政策公开,对涉及企业、投资者的优惠政策,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项政策规定等,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和各类宣传媒体对外发布、定期公开,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行行政审批公开,防止权力滥用和暗箱操作。积极推行便民服务公开,为群众提供更多、及时、准确的政务信息,更好地方便群众办事。

  把简政提速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手段。法治既要重规则,也要重效率,法治政府必然是高效政府。近年来,常德市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促进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提高。下大力推行简政放权,对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和审批权限进行严格清理,该精简的一律精简,该下放的一律下放。对市级保留审批事项,创新建立“联合审批四项制度”,实行限时办结、超时默许、缺席默认,项目审批时限压减了80%以上。下大力推行相对集中审批,推行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内部相对集中,所有审批和办事环节在政务大厅形成一个链条、在政务中心窗口完成办理,减少了因部门分散审批给服务对象带来的不便。下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探索电子政务建设的新模式和新平台,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不断扩大网上审批范围,将政府网站建设成在线办事的平台、联系群众的桥梁和公共服务的载体,大大提高了办事服务效率。

  把监督问责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保障措施。“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在工作中,我们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与此同时,积极推进重点岗位效能监察,在市直单位遴选100个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岗位,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以点带面,逐步推广,督促解决行政不作为、行政效率低下、行政命令梗阻等突出问题,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深入开展群众公开评议,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检验标准,对经济环境测评、部门公正执法、政府绩效评估等重点工作,坚持严格考核与民意调查相结合,采取网站测评、问卷调查、统计抽样调查、聘请监督员等多种形式,征求群众的评议意见,提高公众评价在考核中的比重,让群众客观评价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严格实施行政问责制度,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追究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问责长效机制,对行政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等行政过错,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违法行为,严格责任查处追究。

  (作者系常德市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