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各地助推温泉产业升温举措
江西
今年5月,江西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温泉旅游的若干意见。通过3至5年的努力,培育一批省级温泉旅游度假区,建设一批温泉旅游特色镇,提升一批温泉旅游度假村,打造一批温泉旅游精品,提高江西省温泉旅游的核心竞争力,把江西省建成为全国著名的温泉度假旅游胜地和温泉旅游产业强省。
主要扶持措施有十大项,如,支持符合条件的温泉旅游项目,列入省重大项目调度会调度推进,协调解决项目建设用地等方面问题;对温泉旅游重点项目用地,参照省重大项目有关制度执行,纳入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对符合使用政策性资金的温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列入申报中央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和省财政预算内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对经批准新开工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温泉旅游项目,在省重点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中,一次性安排50万元的启动补贴资金;各级涉旅专项资金也要适当向温泉旅游产业倾斜;金融机构应加大对温泉旅游企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各类信用担保机构应加大对温泉旅游企业和项目的担保力度等。
福建
今年初,福建省旅游局正式出台《福建省温泉旅游发展规划》。未来10年,福建将围绕“闽式温泉旅游”品牌,打造世界级温泉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规划》指出,以温泉休闲为核心,延伸洗浴、桑拿、按摩、SPA、药浴、健身、娱乐体验等康体疗养产业链,整合会展、体育、农业观光、娱乐、购物、酒店、景观房地产等,实现旅游产品与城市载体功能相结合,把福建打造成为国际知名的温泉旅游目的地。
福建省今年还正式出台金融支持旅游业发展的19条举措。其中,对取得温泉地热矿产采矿权的温泉旅游开发项目,鼓励发放采矿权质押贷款。
云南
云南省有1240余处温泉,约占全国总数的1/3,数量分布居全国之首。
2008年7月,由云南省旅游局提出,云南省旅游业协会SPA与温泉分会负责起草了4项地方标准:《旅游温泉标识使用规范》、《温泉旅游服务规范》、《温泉旅游服务场所等级划分与评定》和《SPA经营场所等级划分与评定》等,这是国内首批较为完整的温泉旅游服务行业标准。
去年8月,《云南省温泉旅游产品发展规划(2010年—2020年)》通过专家评审。规划将云南温泉旅游分为2个大区、5个带、6个群和2个独立温泉点,由最初的温泉养生向度假休闲转移,温泉的开发模式以特色温泉+景区、温泉+生态农庄、温泉+旅游地产、温泉+会议休闲、温泉+运动游乐、温泉+康复疗养为主。整个规划,做到“一次规划、分步实施”。
(本报记者 曹娴 通讯员 陈一玙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