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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是发展的“真道理”
2011-09-04 23:27:21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周静] 字体:【

  我们党历来重视民生工作,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利益当作最大的追求,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明确提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要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富民优先,强调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永恒的主题,把富民优先的要求贯穿到科学发展的全过程,率先在全国颁布实施《湖南省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纲要(2011-2015年)》,使湖南民生建设进入了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

  富民是发展的“真道理”

  湖南作为中部省份,加快发展的任务尤为艰巨。在推进科学发展、富民强省的过程中,省委、省政府深刻认识到,富民既是强省的目的和归宿,也是强省的基础和途径,是发展的“真道理”和“硬任务”,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民生需求整体提升的新形势下,要更加自觉把富民放在科学发展的全局来认识,摆上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高度上来把握,坚定不移地走人本发展之路。

  ——富民是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发展的主体是人民,发展的动力来源于人民,发展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省委、省政府深刻认识到,富民是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只有人民富裕了,发展才能有更快的“加速度”。这是因为:人民富裕了,可以更有效地扩大消费,拉动市场;人民富裕了,可以更有效地壮大市场主体,推动发展;人民富裕了,可以更有效地提升素质,增强发展能力;人民富裕了,可以更有效地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迸发创造活力。总之,抓住了富民,就是抓住了发展的主体,发展的动力就能更强大、更持久。

  ——富民是加快发展的最终目的。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美好更加幸福,是发展的根本目的所在。省委、省政府深刻认识到,把富民作为发展的全部和最终目的,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遵循发展规律、回归发展本位的必然选择。只有坚持发展为了人民,让人民过上富裕幸福的美好生活,这样的发展才是真正的发展。因此,要紧紧围绕人民富裕幸福谋发展、促发展,努力把改革发展的成果体现在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上,体现在不断提高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上,体现在充分保障人民享有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益上。

  ——富民是衡量发展水平的重要尺度。国强民才富,民富国更强。只有把国家富强与人民富裕有机统一起来,整个社会才能实现良性发展。省委、省政府深刻认识到,富民是强省的基础,也是衡量发展水平的最终标准。看一个地区发展得好不好、快不快,不仅要看GDP水平,更要看人民生活水平;不仅要看发展速度,更要看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不仅要看财政实力强不强,更要看老百姓“腰包”鼓不鼓。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过程中,要把富民作为检验转方式成效的重要标准,在转方式中转出老百姓更多的笑脸。

  把富民优先的理念和要求落实到各个领域

  富民优先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民生领域的生动体现。富民优先不只是一句简单的口号,而是必须切实践行的理念;不是软任务,而是硬要求,必须贯穿到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为了在实践中真正贯彻和体现富民优先,省委、省政府着力在目标制定、收入分配、项目建设、政绩考核等方面出实招、求实效。

  在制定目标上体现富民优先。目标体现价值取向、决定行动方向。发展目标能否体现富民,是富民优先是否真正得到落实的前提。为此,我省坚持在谋划经济社会发展“盘子”时,紧盯老百姓关注的就业、社保、教育、医疗等民生问题,始终把富民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特别是在民生实施纲要中,提出了一系列更高更实的目标。具体体现在:“面”拓宽了,比如,提出到2015年实现养老保险、农民工“五险”、社会救助、县城以上城区管道燃气、听残智残视残教育五个全覆盖;“量”增加了,比如,提出“十二五”期间新建城镇保障性住房160万套,比“十一五”期间多120多万套;“质”提升了,比如,提出不仅让群众看病更方便、治病更便宜,而且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和健康促进行动。

  ——在收入分配上体现富民优先。收入分配是体现富民优先最直接的途径,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利益。为了在收入分配上更好地体现富民优先,省委、省政府提出,要在做大、做好“蛋糕”的基础上分好“蛋糕”,并采取了“增”、“拓”、“提”、“调”等一系列措施:“增”,就是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明确要求城乡居民收入的实际增长不低于GDP增长速度,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建立收入稳定增长机制;“拓”,就是拓宽居民收入来源渠道,鼓励劳动者以资本、技术、专利等要素参与分配,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提”,就是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缓解和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建立低收入居民生活补贴与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联动机制;“调”,就是调节过高收入,建立透明有序的收入分配秩序,控制和调节垄断行业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

  ——在项目建设上体现富民优先。为了在项目建设上体现富民优先,我省把民生项目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四个优先”:在宏观调控上体现优先,就是让更多的民生项目进“笼子”,把更多的财力用于民生项目建设,2009年,湖南新增财力的80%投向了民生建设,2010年,全省各级财政与民生直接相关的支出达1723.5亿元,比2005年增加1244.7亿元;在审批程序上体现优先,就是对民生重点工程和项目,尽可能简化审批程序,做到一路“绿灯”;在政策支持上体现优先,就是对民生项目实行更多优惠政策,特别是在税收、价格政策上给予倾斜;在服务环境上体现优先,就是努力在征地折迁、水电保障等方面搞好服务,为民生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在政绩考核上体现富民优先。政绩考核是发展的“指挥棒”,也是落实富民优先的“硬抓手”。为此,省委、省政府通过弱化GDP指标、强化民生指标,推动富民优先。提出不再将GDP作为各级干部考核指标,而加强民生指标的考核,重点考核劳动就业、社保、扶贫、饮水、医疗、环保和法律援助等21项“民生指标”,坚持以群众满意度、社会和谐度来衡量民生工作成效,用民生工作的成效检验和使用干部。

  实施惠民工程让民生走进“春天里”

  坚持富民优先,既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优先位置,更要采取切实措施,努力为群众办实事,使富民优先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为此,2004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坚持每年为人民群众办“八件实事”。去年又进一步提出,“十二五”时期要重点实施好八大民生工程,不断提高全省人民的幸福指数。

  ——实施就业增收工程,抓好民生之本。就业是民生之本。坚持富民优先,首先要促进就业优先,努力为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人创造就业机会。近年来,我省出台了近40个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配套文件,要求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让老百姓的“饭碗”端得越来越稳。据统计,我省2010年实现新增城镇就业70.8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4.7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0.3万人。城镇零就业家庭连续3年实现动态清零。到2015年,全省将新增城镇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将分别达到300万人以上,确保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支持100万劳动者创业,带动新增300万人以上就业;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

  ——实施社会保障工程,打造民生之盾。社会保障是老百姓生活的“安全网”,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近年来,我省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加快建立相互衔接协调、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为百姓生活织就了一张“安全网”。到2010年底,全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总人数938万人、失业保险399.5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1894.2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4654万人。到2015年,将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城乡低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巩固在95%以上,失业保险参保率达到80%,实现全省人民生活有基本保障、无后顾之忧。

  ——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夯实民生之基。提升素质必须靠教育和文化。我省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大力实施教育惠民和文化惠民工程。在教育惠民方面:健全教育投入保障监督机制,确保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每年同口径提高1-2个百分点;拉长农村教育这条短腿,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农村合格学校建设;解决贫困学生上学这个难点,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每个贫困学生都能上得起学,采取资助和贷款的办法,为贫困大学生设立“绿色通道”;化解教育公平这个热点,把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倾斜。在文化惠民方面: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大力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人民群众文明素养。随着人民群众教育文化需求的不断满足,民生基础越筑越牢。

  ——实施全民健康工程,解决民生之急。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是最基本的民生。近年来,我省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加快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据统计,2010年末,全省卫生机构总数(不含村卫生室)1.4187万个,全省医疗机构床位数达23.642万张,每千人口拥有医疗机构床位数由2005年末2.26张增长到3.37张。到2015年,每个县将至少有一所县级医院达到标准化水平,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一所村卫生室。随着农村三级卫生服务机构的建立健全,农民群众平时少得病、看病更方便、治病更便宜的愿望,将逐步得到实现。

  ——实施安居宜居工程,确保民生之要。住有所居,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特别是对于中低收入群体来说,解决好住房问题更为迫切。近年来,我省把住房保障作为民生之要,健全房地产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人居环境建设力度,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加大城市、矿区棚户改造力度,努力实现每个家庭都有房住,城乡居住环境明显改善。“十一五”的五年,新建保障性住房36.2万户,改造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10.6万户,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0.2万户,帮助25.9万户灾民恢复住房87.8万间。越来越多的“安居梦”、“宜居梦”变成现实。

  ——实施畅通工程,实现民生之盼。解决“出行难”,能有效提高老百姓幸福指数。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完善城乡一体、内外畅通的现代交通网络,特别是大力加强高速公路建设,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强农村交通运输设施建设,推进交通管理现代化,努力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让城乡群众出行更便捷、更安全、更经济。2010年,全省公路总里程达到22.8万公里,实现了99.9%的乡镇和80.1%的建制村通水泥路;高速公路从无到有,在建和通车里程达6450公里。到2015年,全省将实现相邻市州之间以高速公路直接连接,所有县(市、区)可在30分钟内上高速公路;所有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都通水泥(沥青)路。

  ——实施安全工程,解决民生之需。民生重于山,安全无小事。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加大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保障力度;健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加强源头防范和科学应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让人民群众更有安全感。到2015年,全省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40%以上。

  ——实施解困工程,缓解民生之忧。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是最紧迫、最实现的民生要求。针对社会转型期贫富差距有所拉大的情况,省委、省政府把关注的目光更多地投向了老少边穷地区群众、改制企业困难职工、水库移民、农民工、受灾群众等特殊困难群体,提出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建立完善困难群体解困救助机制,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努力使每一个困难群众都能得到帮扶救助,让所有贫困和弱势群体都能有尊严地生活。2006年以来,全省解决了240万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9187户洞庭湖渔民上岸定居就业问题。

  胡锦涛总书记深刻指出,“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省委、省政府按照中央要求,把富民优先贯穿科学发展的全过程,凝聚了民心、集中了民智、发挥了民力,让民生真正走进了“春天里”,有力加快了“四化两型”建设进程。

     (省委宣传部理论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