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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大学生的医保款
2011-08-10 00:23:39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史学慧 欧金玉] [责编:蔡矜宜] 字体:【

  刚大学毕业的夏义东内心十分苦闷:一起毕业的同学们大都已走向工作岗位,可他却在家忍受病痛之苦,更令人烦心的是,因他的医药费至今报销无着落,他一直还在与母校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交涉着。

  住院得知医保卡竟然欠费

  夏义东是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1届毕业生。2月初,还处于大三第二学期的他,发现颈部右侧长出一大脓包,经诊断为颈部淋巴结核。2月16日,他到长沙市中心医院结核科求诊,由于脓包较大,医生要求住院治疗。按照长沙市大学生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他只要出示身份证及大学生医疗保险卡,办理住院手续,就可按政策缴纳个人自负费用,其他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直接进行结算。

  可当他出示了有效证件后,医院工作人员却告诉他,他的医保卡是欠费的。夏义东立刻与学校辅导员联系,对方说,按学校的规定,是出院后拿相关手续到学校报销。对于辅导员的话,他没有表示丝毫的怀疑,加之病情也确实严重,他和家人只得个人支付全额的医疗费先进行治疗,并按辅导员的要求与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医保的一位姓赵的老师取得联系,并备案。

  夏义东在医院一直治疗到6月14日,历时近4个月,花费近4万元,才基本康复。他办理完出院手续后,于6月16日到学校办理医保报销一事,可接下来的一些事情,却让他无法接受。

  找校方报医药费

  感觉自己被糊弄

  7月底,夏义东向记者诉说了他在学校的报销经历:

  负责医保的赵老师,首先是询问他的病情。得知他是结核病后,拿出医保指南,说这算是特殊病种门诊,按要求只能赔付2400元1年,最多4800元。回到家,小夏冷静地重新看了一遍医保指南:我在医院住了4个月,怎么算是“门诊”呢?他按照医保卡上的咨询电话打了过去,询问了医保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方说只要是住院就有报销,并用他的身份证号码查询相关信息,说他的医保卡是欠费的,只交了2009年到2010年的,也就说,他大三根本没有交费记录。可是,他和他的同学都在大二时一次性交了两年的医保费80元啊,这是怎么回事呢?

  6月21日,小夏从常宁老家赶到学校找赵老师,赵老师开始还是坚持认定小夏是门诊。小夏指出医保卡欠费的事,赵老师装着打电话去医保中心咨询,最后终于认为他是可以报销的,把他的住院的相关手续收集好,说大概6月27日再去办。

  还没等到27日,小夏的病情又复发了,感觉颈部右侧又有点肿,他打电话给赵老师咨询,但对方说一年只能报销一次,而小夏已知道医保政策是10万元的额度限定,只有商业保险才限定只报一次。因此,他对学校越来越没信任感,打电话要学校的同学去查询各自的医保卡,得到的答案都是欠费的。学校8800多名学生,一年交的医保款就是30多万啊,这些钱都到哪去了?

  此后,小夏再打电话给赵老师,对方就一直拖。他怀疑是老师贪污了学生的医保款,发短信给赵老师说要去曝光。对方竟然回复说:“你这种人确实还该多住住院”。

  校方称: 投诉者反映

  情况严重失实

  8月1日,因学校已放假,记者打通了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赵老师的电话。他告诉记者,他确实在负责学生的医保工作。对于夏义东的投诉,校方还是很重视的,专门开会进行了研究,并决定在新学年开学后为其办理报销手续。赵老师说,早在7月7日,学院就以学生工作处和大学生医保办的名义在某网站上对此进行了答复,并建议记者进行查看。记者打开一看,校方的回复大概有这么几点:

  关于大学生医保缴费情况。学院于2010年3月和11月分两次向长沙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缴纳学生年度保费共378848元,因此该同学认为老师“贪污了这笔钱”严重失实; 关于医保卡欠费情况。根据学院的教学工作安排,学院在6月7日就开始办理为期一周的毕业生离校手续,至6月13日,毕业生基本离校完毕。而根据市劳动保障部门的通知精神,大学生毕业离校就业后,要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职工工伤保险,须将大学生医保停止方可办理。因此我们在办理完离校后就将毕业生名单报给了市医保,所以出现了该同学所说的医保欠费情况。

  回复还称:夏义东同学的报销问题,学校正与医保部门协商。

  不管是在校方网上的回复中,还是在记者与赵老师的电话交谈中,他们都是一口咬定,医保费是上交了的,夏义东的医保卡显示欠费不是学校的原因。

  医保款去向不明

  为了解事实真相,8月2日,记者来到长沙市医疗保障服务管理中心城镇医保科,一位姓杨的负责人和其他两位工作人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们告诉记者,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9)22号文件,长沙市辖区内国家批准设立并实施高等学教育的各类院校大学生都是市医保的参保对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每人每年120元筹资,其中政府补助80元,个人缴费40元,低保家庭、残疾人和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义务人的学生还可以减免。医保的结算与学年保持一致,以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一个结算年度。一个结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去年,长沙市共有32万多大学生参与了医保,参保率为80%左右。

  经查询,夏义东只有2009年9月至2010年8月1年的参保记录,也就是说,他在大三期间确实没有参保记录。整个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去年参保人数为4099人,金额16万多元,参保率仅50%左右。很显然,这个结果和学校答复中所说的大相径庭。

  医保科的同志告诉记者,大学生只要加入了医保,在医保期间到医院就诊时,就和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同等医保待遇,与离不离校没有关系。如果校方或其工作人员收了学生的钱,没有交到医保中心,那是一种犯罪行为,劳动监察部门可以对其进行查处,学生也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明明交了医保费,医保中心却没有交费记录,到底是谁动了大学生的医保款,夏义东和同学们希望有关部门调查清楚,给学生一个明明白白的交待。

  本报记者 史学慧 欧金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