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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是临湘市民,1999年买了市内新开发区一块110平米左右地皮准备建房。当时交了土地转让保证金,购地协议上写着:接到市国土局通知后补齐尾款4000元,包办所有证件。
因该地皮处有一根高压电线,导致我一直无法建房,我也一直未收到市国土局的通知,就这样等了11年。今年初,我儿子下定决心建房,到国土局去办证。他们回答是让我们先建,建后办证。但我们一动工,就会有相关部门来阻止,找我们要证。我们又去找国土局,结果又是同样的话打发我们。现在我们无法动工,国土局也一直口头敷衍了事,已拖到了5月份了,还是没有一个结果。我从政府手里买的地,为何不能建房呢?
李四平
调查附记:
5月26日,临湘市国土资源局就李四平的投诉回复本报说:1995年,临湘市人民政府明确了的“长白路开发”工程。当时临湘市政府成立了“长白路协调指挥部”,由国土局具体承办整个长白路建设的规划、平整与开发。1998年,李四平在长白路27号的左边购得一块地皮,当时国土部门将此块地皮预约给他时,并不是通道。由于当时长白路协调指挥部临时在长白路25号与27号之间架设了一高压线杆,一直没有及时拆除,加上李四平本人当时的经济条件有限,也没有及时建房,以至于一拖再拖而形成遗留问题。
2006年,市规划局根据长白路的现状,对长白路重新进行了总体规划,将长白路25号至27号之间调整为通道,正好是李四平现在拟建房地皮所在。可从长白路协调指挥部的成立到合并到撤销,已经历时16年,使得此问题已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考虑到信访人李四平的现实情况,县国土局正在积极组织协调处理此事。
本报记者 史学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