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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的建设,做好人民法院工作政治保障
2011-05-18 01:20:12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康为民] [责编:周静] 字体:【

  加强新时期人民法院党的建设,落实好“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政治保障,是人民法院必须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任务。

  明确新时期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新要求

  办好中国的事,关键在党。实现人民司法事业的科学发展,关键也在各级法院的党组织。为此,必须着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不断加强和提升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水平和领导能力,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突出领导核心。要充分发挥各级法院党组的政治核心作用,做到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断改善法院党组的决策水平和执政能力;不断巩固党员干部在司法工作中的核心地位,激发广大党员干警的积极性,营造创先争优、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强化服务中心。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必须大力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法院建设,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抓手,不断增强党员干警的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坚定社会主义信念,自觉增强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意识。同时,党建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这一大局开展,突出服务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这个核心任务。

  彰显凝聚民心。要不断增强党员干警的群众观念,着力解决“权从何来、为谁司法、靠谁司法”的问题,切实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同时,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着重加强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防止司法腐败的发生。

  正确处理好法院党建工作三大关系

  法院党建工作要把加强党的建设与加强队伍建设、完成审判执行任务有机结合起来,让党建和队建在工作目标上相互协调,在工作部署上相互呼应,在工作成效上相互促进。这就需要重点处理好三个关系。

  党务与业务的关系。党务工作与业务工作本质上是统一的,都是为人民群众办好事、服好务。关键要做到“五点”:把握着力点,明确业务工作的重心和主要目标,集中力量和资源解决实际问题;狠抓关键点,围绕司法为民、清正廉洁、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开展工作;找准切入点,对准思想政治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薄弱环节有的放矢;打造独特点,遵循司法规律,形成区别于其他党政部门的法院党建工作品牌和亮点;抢占制高点,做到高起点、高要求、高成效。

  务实与务虚的关系。相比具体的执法办案来说,党建工作务虚的内容相对多一点,必须重视务虚、善于务虚。要坚持形式与内容相统一,紧贴法院干部队伍实际部署法院党建工作;善于创新工作载体,把党建工作融入审判执行工作中,积极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努力解决影响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发挥的突出问题,帮助解决事关法院干警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

  有为与有位的关系。党组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明确工作思路,合理配置人力物力资源,科学设置工作机制,始终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机关党委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成为攻坚克难的合力点、凝聚人心的魅力点、扶正祛邪的支撑点、振奋精神的兴奋点。全体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做清正廉洁的示范岗、审判质量的红旗手、工作效率的排头兵、司法为民的领头人。

  不断加强和完善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机制

  新时期加强和改进法院党建工作,必须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强化领导机制。各级法院党组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自觉履行“党要管党”责任,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要理清党建工作思路,把党建工作纳入法院工作总体布局。要完善党建工作格局,逐步建立完善以党组领导为中心、机关党委抓机关党建、政治部指导下级法院党建的“一个中心两条线”工作机制。要研究落实推进党建工作的具体举措,把党建工作同审判执行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深化学习机制。创新学习的方式和内容,搭建丰富的学习平台。要通过各种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构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平台;通过举办业务培训和鼓励参加在职高学历教育等方式构建岗位教育和学历教育平台;通过建立健全学习制度、组织党员制订学习计划和总结等途径构建党员干部自学平台;还要通过加强网络建设、创办内部刊物、举办学术研讨等方式为广大干警构建交流平台。

  严格考核机制。把党建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党建工作考核机制。按照“细化、量化、科学化”的要求,通过合理确定工作目标,层层签订“责任状”,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

  落实激励机制。一是积极开展“优秀法院、优秀法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评选表彰活动,使广大干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二是大力推广“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等做法,亮出党员身份,兑现岗位承诺。三是加大党建工作宣传力度,形成党建工作“创先争优”的鲜活局面。

  (作者系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