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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1号文件对湖南大有好处
2011-03-29 23:43:39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柳德新] [责编:周静] 字体:【

  本报记者 柳德新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这话一点也没过时。在“十二五”开局之年的春天,中共中央、国务院以今年中央1号文件形式,作出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文件提出,力争通过5年到10年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拿着全文刊载中央1号文件的湖南日报,安乡县大鲸港镇五合剅村党支部书记刘建春高兴地说:“修水利,有盼头!这对我们村里真是一场‘及时雨’!”

  刘支书的话代表了全省人民的心声,今年中央1号文件对我们湖南确实大有好处。

  仔细研读中央1号文件,我们就会发现,中央对新形势下水利的战略定位,刚好切合了湖南的省情水情。众所周知,湖南既是水利大省,也是水资源大省;不仅水系复杂、水网密布,而且水资源相对丰富、水利工程众多。全省拥有13326座各类水库,占了全国总数的七分之一;5公里以上的河流就有5341条。湖南的发展,既受益于水,也受制于水。中央决定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湖南又成为了全国“水利改革的试点省”。因此,湖南必然是水利改革和水利建设投入的重点省份。

  具体来说,今年中央1号文件给我省带来哪些好处呢?

  好处之一,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我省农业有望不再“靠天吃饭”。

  农民朋友普遍认为,中央1号文件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说到老百姓的心坎上了。

  我省是农业大省,农田水利设施至关重要但日渐脆弱:180多万口山塘大多没有清淤,蓄水保水抗旱能力不足;数十万公里的斗渠、支渠、毛渠没有衬砌,灌溉用水浪费严重;13000多座大中小型水库中,还有几千座小型水库由于病险问题,不能充分发挥蓄水灌溉效益。农田水利建设滞后,是影响农业稳定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的最大硬伤。

  今年中央1号文件强调突出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省委省政府把农田水利纳入今后5到10年的重点任务,全面完成病险水库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任务,全面提高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全省将新增、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772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

  水利暖风吹,乡亲受益多。可以预见,这些措施可望从根本上扭转我省农田水利设施明显滞后的局面,较大幅度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好处之二,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我省水资源有望减少“跑冒滴漏”。

  与北方缺水地区相比,我省水资源相对丰富,但也存在水资源供需矛盾。一是时间空间分布不均。从时间来看, 70%的降雨主要集中在汛期,每年都有洪涝旱灾,往往抗洪之后又抗旱。最近几年秋冬,湘江中下游都出现了水资源短缺现象,严重威胁长株潭城市群供水安全。从空间来看,地区之间水资源量相差悬殊。比如,张家界市人均水资源量达5526立方米,而湘潭市仅有1345立方米。二是用水效率不高。2010年,我省的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155立方米,远高于103立方米的全国平均水平。

  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生态与环境的控制性要素。科学管理水资源是转变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中央1号文件强调,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三条红线”,建立“四项制度”,即: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省里提出,5到10年内,全省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要提高到75%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不低于98%。

  像严格土地资源管理一样严格水资源管理,像抓节能减排一样抓好水资源节约保护工作,一定能够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绿色湘江、生态洞庭、秀美湖南也一定会展现在我们面前。

  好处之三,把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我省水利建设投入有望不再“捉襟见肘”。

  长期以来,由于投入不够,我省水利设施欠账太多。比如:四水流域堤防标准偏低,洞庭湖区受洪水威胁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为数众多的病险水库仍然是汛期的重大隐患,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日益成为最突出的防汛保安问题,农村饮水不安全现象仍然威胁着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中央1号文件要求,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2010年,中央投入我省水利建设60.73亿元;如果增一倍,就是120多亿元,加上省、市、县配套资金,总量会更加可观。

  建立稳定多元和持续增长的水利投入机制,省里提出了三个途径:一是“增”,就是增加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其中,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初步估算的资金规模就有20亿元左右。二是“筹”,就是鼓励金融机构增加水利信贷投入筹集资金,包括开展水利项目收益权质押贷款、支持水利企业上市融资或发行债券、开展水利建设中长期政策性贷款业务等办法。三是“引”,就是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包括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通过直接、间接融资方式,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

  农民朋友可以放心的是,从政府、金融、社会等多渠道筹集水利资金,我省水利建设资金会有较大的改观,有望与交通、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并驾齐驱发展。

  中央1号文件使湖南水利改革发展迎来了重要战略机遇期,水利的又一个春天已经到来。

  

  链接:

  我省作为全国水利改革试点省,将重点将抓好以下5大改革,争取5到10年内实现“江河安澜、保障有力、水域秀美、生态友好”的目标。

  ——加快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格实施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将水资源管理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内容。

  ——加快水利投融资机制改革。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补充、社会参与的稳定水利投融资机制,破解水利投入瓶颈。建立公共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今后10年公共财政年平均对水利投入的总量比2010年高出一倍。完善水利规费征收政策,足额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水利设施保护机制,实行严格的建设项目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和灌排工程设施的审批和补偿制度,建立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的审批和补偿机制。

  ——加快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改革。理顺以县为主、县乡共管的乡镇水管站管理体制,从根本上解决基层乡镇水管站的性质、编制、经费和体制问题,增强基层水利发展能力和发展后劲。

  ——加快推进水价改革。以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为重点,率先建立城市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工业、服务业用水定额、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建立符合市场规律、兼顾社会公平、有利于节约用水和优化水资源配置的水价形成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