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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守盛:依法行政要坚持“做正确的事”和“正确地做事”
2011-03-29 23:39:35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唐婷 田甜] [责编:周静] 字体:【

  湖南日报3月29日讯(记者 唐婷 田甜)今天上午,省委副书记、省长徐守盛在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要求,全面推进我省依法行政工作,坚持“做正确的事”和“正确地做事”,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为实施“四化两型”战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于来山主持会议。副省长刘力伟、韩永文出席。

  “十一五”时期,我省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在全国率先出台《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形成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湖南样本”。有力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保障了政令畅通,推进了重点项目建设,促进了发展环境优化。5年来,全省累计精简压缩行政审批项目1011项,精简幅度达58%,取消15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公平、公正、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基本形成。

  徐守盛高度肯定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他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把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区域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加快我省各方面的建设。一要为建设“四化两型”提供法治保障。充分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下位法与上位法的衔接配套。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立法,重点推进财税、环保、土地等制度创新,加快完善收入分配、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方面的规章制度。高度重视事关科学发展、“四化两型”的基础性制度建设,坚持立“新规”与改“旧规”并重。要以依法行政贯穿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的全过程。二要坚持“做正确的事”和“正确地做事”。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形成科学民主决策、公正有力执行、依法严格监督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机制,做到于法有据、程序正当,确保各级政府决策都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做正确的事”;坚持靠制度管人、管事、管财,把行政权力通过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等确定下来,让行政行为在法律、制度框架下进行,确保“正确地做事”。三要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的体制机制,坚持群众利益至上,确保决策符合群众意愿。坚决落实决策考核和评估责任。对违反科学民主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或因执行不力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谁执行、谁为主的原则追究责任。四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的力度,大力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整合各种政务公开资源,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大力推行网上审批、网上办事,确保年内建成省、市、县三级政府互联互通的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尽快出台实施《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重点做好促进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住房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科技、文化等公共服务。五要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从实际出发,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下大力气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加强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完善行政调解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加强信访工作,依法及时处理人民来信来访。

  徐守盛强调,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紧密协调配合,狠抓责任落实,强化督促检查,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使依法行政成为“硬指标”、“硬约束”和“硬实绩”。

  会上,省财政厅、省地税局、长沙市、湘潭市、益阳市主要负责人先后作典型发言。

  省长助理袁建尧,省长助理、省财政厅厅长李友志,省政府秘书长盛茂林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