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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有偿私用,听起来很美
2011-02-28 23:09:08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郭文婧] [责编:周静] 字体:【
     广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苏志佳2月22日在参加“两会”分组讨论时,主动谈起广州公车监管措施。未来,广州市公车将安装GPS跟踪系统和身份识别系统,实行分级管理,经批准非公务用车将采取有偿使用措施,试点单位估算,拟按照每公里1.5至1.7元收费(《广州日报》2月23日)。
     公车私用一直是政府行政过程中的一大顽疾,几乎已经成了“过街老鼠”。然而喊打声中,公车私用却现实而普遍地存在着。基于此,广州拟对公车私用收费。其寻求问题解决途径的出发点,无疑是好的。然而在目前的行政管理模式和整体社会制度体系下,对公车私用收费,却还存在着悖论、难点和疑问。
     首先是性质问题。公车私用收费,尚没有现行的法律做为支撑和依据。依据此前广州市运管部门的说法,只要没有《道路运输证》或其他客运营业资格而收费提供运输服务的车辆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属于“非法营运”,应受行政处罚。公车“像打的士般收费”,算不算“非法营运”?
     其次是征收问题。公车使用者是国家工作人员,上下班算不算“公”,应酬算不算“公”,没有对“公私”界限分明的规定,就难以界定清楚“私用”,就更谈不上有偿私用了。假如公车私用时出车祸,赔偿是个人掏腰包还是由财政支付?
     再次是监管问题。广州公车私用的监管,靠的是GPS和市纪委监察局。GPS可以确定公车所在位置等信息,但不能确定车里坐的是何人。市纪委监察局还是一种内部监督,虽然不能妄意猜测内部监督会放水,但仅有内部监督,社会公信力还是不够。
     更甚的是,“公车有偿私用”,反而可能给公车私用一个最好的借口。没有被发现并举报,车子一交万事大吉,而如果“不走运”被盯上并举报,马上交费便可将违纪行为“漂白”——今后,再也没有公车私用问题了,因为被发现的都交费了。
     在性质存在悖论、征收面临困难、监管难以到位的现实情况下,推行公车有偿私用,多少有点“听起来很美”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