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华声在线 > 湖南日报网 > 今日要闻 > 正文
农民评高级职称具有积极意义
2019-12-16 07:18:21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作者:张玉胜] [责编:谭思敏] 字体:【

张玉胜

12月14日,山东省首批具有高级职称的职业农民“诞生”,此次评选出来的11名职业农民,在公示无异议后将获颁证书,并获得一次性补助8000元。据媒体报道,此次高级职称申报专业主要为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申报对象主要是东营市种养大户,以及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中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的骨干人员。

“教授”“主任医师”“高级工程师”之类高级职称,包含着对职业技能与水平的高度肯定。长期以来,在我国谈及“工作”和“就业”概念时,“务农”会被视同“无业”,即使农民进城当上了工人,也常被称作“农民工”,更难奢望干农业会获取什么“职称”和“级别”。首批职业农民获评高级职称,不仅是对获评个人农业技能水平的认可,也标志着“农民”自此步入了由“身份”到“职业”的变革,此举激励职业农民、促进乡村振兴、推动农业发展的积极效应值得期待。

乡村要振兴,人才是关键。合理的职称评定制度是激励人才的重要方式。一方面,与职称评定配套的薪资待遇可提升从业者的岗位认同,激发其工作热情与创新能力;另一方面,可推动职业农民进一步明晰职业规划、发展空间,培养学习习惯、自觉提升水平。打通职业农民评定职称的渠道,能激发农民认识自身在经济发展中的价值,增强他们的职业认同感、自豪感与获得感,促使农村涌现出更多能手、好手,这是为乡村振兴引才、聚才、育才的绿色通道。

从许多省市的实践看,打破“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套路,强化技能、业绩导向,更加注重“把论文写在大地上”,显然是农民评职称有别于其他行业的突出特点。由此解读,农民评职称实际上是要遴选出包括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多方面的土专家、示范户和领头羊。当然,评定职称只是促进人才留在乡村的方式之一,不是保障权益、激励人才的唯一手段。除了健全的评价体系,完善的职业规范、足够的职业发展空间同样不可或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