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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在国有企业工作1年多了,因家在外地,一年多来都没回家探望父母。最近,我想休年假再请探亲假回家看父母。但人事科告诉我,单位没有探亲假的规定和标准。我想问国企职工到底有没有探亲假?来回路费能报销吗?
法律专家回复:《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规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的职工,如果与配偶、父母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即可享受探亲假。有关探亲假期限,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为期30天的探亲假一次;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的探亲假,或者2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对于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有一次为期20天的探亲假。此外,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在规定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单位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放工资。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