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华声在线 > 湖南日报网 > 市州新闻 > 正文
桃江公开宣判一起黑恶势力犯罪案
2018-10-14 08:19:08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龚柏威] [责编:肖秀芬] 字体:【

湖南日报10月13日讯(通讯员 李庆辉 记者 龚柏威)10月9日,桃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文某等5人涉嫌犯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自2010年起,文某邀集社会闲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在广东广州白云区江夏村以收保护费、放高利贷等违法手段牟利。文某回到桃江县松木塘镇后,利用其在松木塘镇响涛园社区经营“桃府”KTV、饭店的有利条件,经常纠集其余4位被告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妨害公务、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桃江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文某犯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其余4位被告犯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相应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