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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辱国言论被退学”绝非小题大做
2018-09-25 08:32:33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张玉胜] [责编:姚茜琼] 字体:【

张玉胜

9月22日,湖南城市学院发布了对“贵州省省草王英俊发布辱国言论”事件的处理消息:决定取消涉事学生王栋的入学资格。9月19日凌晨,这名2018年级新生以“贵州省省草王英俊”的网名,在网络上发布辱国言论,且不听同学劝阻,并对同室同学的爱国言论冷嘲热讽。

据已有的报道来看,王栋入学后的短短时间内多次发表辱国言论,对其他同学的爱国言论冷嘲热讽,甚至公然将辱国言论发布于网络,这显然是罔顾国家法律、漠视公众情感、悖逆核心价值观的恶行,是严重的道德污点,是政治不合格的表现。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彰显正义、契合民意、于法有据,绝非小题大做。

爱国不是空洞无物的高调,而是个人或集体对祖国的一种热爱与支持态度,是妇孺皆知、需要内化于心并矢志不渝的人生遵循、国民素养。无论是国家层面的价值引领,还是在校学生的行为守则,抑或是来自基层的社区公约、村规民约、企业文化,“爱国”都是首当其冲的道德修养。一个受党和政府阳光雨露滋养,接受了十多年正规教育并凭着国家高招制度考入高等学府的青年,张口闭口“一辈子都不可能爱国”,这样的人,即使书读得再多,于国家、于社会又有何益?!

高校作为培育人才的重要殿堂和育人基地,岂能容忍一个“不爱国”者混迹其中、空耗教育资源。《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学校“要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生“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王栋口口声声“不爱国”,显然违反了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予以退学合理合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思想政治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生命线,要在厚植爱国主义情怀上下功夫,让爱国主义精神在学生心中牢牢扎根。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辱国言论也绝非一般意义上的言论不当。围观“发辱国言论被退学”,当反思爱国主义教育的缺失与不力,当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的统帅与引领效应,这需要校园、家庭和社会多方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