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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实施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
2018-06-20 08:20:23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彭雅惠] [责编:肖秀芬] 字体:【

原标题:我省实施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

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再上一道“安全阀”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19日讯(记者 彭雅惠)今天,省安监局发布消息,我省正式实施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事业单位深入开展巡查督导,全面查找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再上一道“安全阀”。

今后,省安委会将定期或不定期派出安全生产巡查组, 每年分批次对一定数量的市州安全监管工作进行重点巡查,巡查可延伸巡查县市区、市级以上(含市级)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景区等和有关重点企业,以及对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中央在湘和省属重点企事业单位。

巡查的主要内容是各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情况;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安全风险预防控制能力等情况;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的整治情况;落实监管执法保障措施等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情况;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以及省安委会部署的其他事项落实情况等。

据了解,巡查工作原则上不直接查处具体问题和事故隐患,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违纪行为问题线索,将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巡查工作结束后,省安委会将巡查结果作为衡量地方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履职情况的依据,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并报省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