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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司法救助凸现公平
2018-01-30 10:47:31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秦慧英] 字体:【

近3年来,该市两级法院依法救助当事人500人

湖南日报1月29日讯 (记者 龚柏威 通讯员 李倩云 刘艳玲 )安化人黄晓梅和同乡何菊花因健康权发生纠纷,安化县人民法院判决黄晓梅胜诉后,被执行人何菊花却无执行能力。该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黄晓梅申请司法救助,黄晓梅成为2017年益阳市两级法院办理司法救助的120人之一。近日,该笔救助金到位。

近年来,益阳市两级法院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规范司法救助程序,确保当救即救。沅江南大膳镇的胡某被砍身亡,被告人李某均被判刑,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民事判决无法履行。胡某家人向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立案庭审查无误后,院长陈梦晋确定了司法救助方案,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批,为胡某家人争取司法救助资金5万元。

在规范程序的基础上,益阳市两级法院积极探索创新救助模式,对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及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追索赔偿金、劳动报酬等案件,灵活掌握实施司法救助的条件,因案制宜地作出合理的处理结果,最大程度地为当事人提供便利。

该市两级法院注重工作延伸,多部门联合救助。据悉,国家司法救助实行一次性救助原则,救助金的发放有局限性,只能弥补相关当事人因刑事案件等遭受的损失,难从根本上解决被救助人生活困难问题。益阳市两级法院将司法救助与依法办案相结合、与社区等多单位心理辅导救助相结合,拓展救助工作成效。黄某驾驶摩托车被一辆大货车撞伤后身亡,家中父母年事已高,儿子刚刚考上大学,整个家庭陷入困境。了解其困难后,南县人民法院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并在其社区开展募捐活动,筹集其儿子的大学学费。

近3年来,该市两级法院依法对200余件符合司法救助的案件进行司法救助,共救助当事人50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0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