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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注入强劲动力
2017-12-27 07:12:54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谭思敏] 字体:【

为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注入强劲动力

——省委党校专家就监察体制改革答湖南日报记者问

编者按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强力反腐,以雷霆万钧之势横扫官场腐败,以霹雳手段重拳出击,创造了史无前例的反腐记录。党的十九大作出全面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意义深远;对于坚持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探索走出一条跳出“历史周期率”的长期执政之路,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最近,省委党校专家就此接受湖南日报记者采访,解读有关问题。湖南日报记者 何淼玲

湖南日报记者:

为什么说落实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任务,对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探索走出一条跳出“历史周期率”的长期执政之路,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省委党校教授何隆德:

全面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全面落实这项改革试点任务,组建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实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推动制定国家监察法,有利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有利于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解决长期困扰我们反腐败的法治难题,实现纪法有效衔接;有利于把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起来,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常态化;有利于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把纪律检查、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有效整合起来。从已经试点的情况看,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成功的实践探索,是制度和组织重大创新,达到了预期目标。应该说,经过几十年来的建设和改革,我们党全面执政、长期执政的制度优势已经充分显现,面临的挑战主要就是如何对权力进行有效监督,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试点和推广,是破解自我监督难题的成功选择,是我们党走出一条跳出“历史周期率”的长期执政之路的成功探索。

湖南日报记者:

如何理解在全面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各级党委必须扛起首责、主责,党委书记要亲自挂帅,亲力亲为,当好“施工队长”?

省委党校教授何隆德:

党中央已作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全面推开的决定部署,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目前关键在抓试点、抓落实。抓落实,各级党委就要负起首责、主责,这既是政治责任,也是领导责任。党委书记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当好“施工队长”。

“挂帅”就是要牵头负责,“出征”就是要亲力亲为、站到改革第一线。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能不能担当起来,关键在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没抓住。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纪检机关、监察机关和司法执法机关等部门的协作。之所以强调党委负首责、主责,强调书记既挂帅又出征、当好“施工队长”,就是要加强党对改革的领导,保证改革的正确方向,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走样、不跑偏;就是要发挥党委的领导和协调作用,以党委的坚强领导,确保改革举措尽快落地落实;就是要以上率下、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发挥领导表率作用。各级党委在抓好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和任务落实中,要蹄疾步稳抓好转隶组建工作,推进人员和工作深度融合,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监察权运行机制,在最大程度减少摩擦和阻力的基础上,打通有效衔接的关键环节,打通监察监督覆盖到“最后一公里”,最终形成推动改革的强大合力。

湖南日报记者:

全面从严治党有着系统的、深刻的内涵。之所以叫全面从严治党,突出了“全”、“严”、“治”三字。请从这三个方面具体谈一谈。

省委党校教授何隆德:

全面从严治党是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全”、“严”、“治”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

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全面”就是管全党、治全党;就是面向全体党组织和党员;就是要覆盖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部门,重点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以系统性思维全面建设,整体推进。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严”。“严”就是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严是标准,严也是要求。过去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就是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由“宽、松、软”转化为“严、紧、硬”,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要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

全面从严治党要害在“治”。“治”就是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就是要从党中央到省市县党委,从中央部委、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到基层党支部,都要肩负起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把抓好党建当作分内之事、必须担当的职责;各级纪委要担负起监督责任,敢于瞪眼黑脸,敢于执纪问责。管党治党责任是最根本的政治责任。

湖南日报记者:

党内监督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有力武器,我们党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对权力的有效监督。为什么说要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必须破解自我监督的难题?

省委党校政治学专业博士戴辉礼:

权力的有效监督是政治生活的难题,尤其自我监督更难,古今中外,莫不如此。我们党解决权力的有效监督问题,最根本要靠强化自我监督,这是由我们党长期执政地位决定的,也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我们是一党长期执政,肩负着领导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历史使命,使命崇高,任务艰巨,面临的考验是长期的和复杂的,面临的危险是尖锐和严峻的。这就要求我们党必须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主要通过自我监督来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永葆肌体健康,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时代先锋、民族脊梁,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从而为实现历史使命提供根本的政治保障。当然,党的监督必须坚持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但最根本的还是党的自我监督,党内监督是第一位的。

湖南日报记者:

惩治是最好的预防,制度是最大的保障。为什么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省委党校政治学专业博士戴辉礼:

惩治的作用根本在于能形成不敢腐的震慑,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方式。惩治腐败必须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惩治本身也需要依法依规进行。所以说制度是防止腐败的最大保障,制度建设是治本之策。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各项建设之中。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党是一个有着8900多万党员、45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的大党,如果没有科学、严密、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来规范和约束,就不可能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就无法担当起领导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历史使命。因此,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于管党治党全过程,更多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通过制度建设,真正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想腐的保障机制。

湖南日报记者:

如何把党的制度建设与国家的法治建设相互联系、紧密衔接,使党内法规制度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省委党校政治学专业博士李鹏博:

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法分开、纪严于法,就必须把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结合,把党的制度建设与国家的法治建设相互联系、紧密衔接。对于党员来说,党纪体现的是高标准和严要求,国法体现的是守底线。党的制度建设与国家的法治建设不是割裂的,不是相互矛盾的,而是紧密联系、有机统一的。

搞好党的制度建设与国家的法治建设的衔接,首先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其次,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按照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的原则,构建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使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相衔接、相协调。比如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就是党纪和国法相互衔接的体现。再次,要抓制度执行,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要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使党内法规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党纪党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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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隆德简介:中共湖南省委党校科社(政治学)教研部主任,二级教授,重点学科带头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湖南省121人才工程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湖南省智库专家。兼任湖南省科学社会主义学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