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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制度”全国试点 衡阳开启“新模式”
2017-12-12 07:46:13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荆彩] 字体:【

开启阳光执法“新模式”

——衡阳市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国试点工作掠影

湖南日报记者 周小雷

近日,耒阳市国税局稽查局干部到某城建公司入户稽查时,向其财务负责人李先生表明,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监督税收执法行为,将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李先生说:“使用执法记录仪,客观地记录了税务执法过程和企业行为,起到了双向约束监督作用。我们支持这种做法!”

推广使用执法记录仪,使执法过程有迹可循,让执法在“阳光下直播”,这是衡阳市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一个镜头。

先行先试

探索法治政府建设新思路

今年1月,衡阳市被国务院确定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32家试点单位之一,是湖南唯一一个试点城市。省政府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试点推进工作,成立了由副省长杨光荣任组长,省政府法制办等单位为成员的“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协调小组。试点以来,省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肖迪明先后3次深入衡阳基层、试点单位调研督导,抓实抓细改革试点工作。

衡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试点工作纳入2017年衡阳市深改任务之列。“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建设政治清明新衡阳的重要抓手!”衡阳市委书记周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衡阳市正处在加快建设“五个新衡阳”的关键时期,完善“三项制度”对于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法治政府建设非一朝一夕之功。近年来,衡阳市政府编制了《衡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组织开展了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出了市公安局等市县两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在全市推广“样板”示范作用;突出依法行政考核这个总抓手,改革了市政府依法行政年度考核指标和考核方式,更加注重日常工作与年底考核相结合。

这些有益的探索,为衡阳市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提供了很好的经验。

强力推进

构建“1+3+18”制度体系

衡阳市紧紧围绕中央和省政府改革方案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层层压实责任,始终把推行“三项制度”改革作为规范文明执法、依法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的重要工作来抓,全力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衡阳市市长郑建新在履新后衡阳市召开的第一次政府常务会上,就专题研究部署了“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为广泛调研论证,制定实施方案,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了多轮县市区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的动员会、征求意见会和摸底会。接着赴天津滨海新区、山东淄博市、长沙县实地调研参观、考察学习。

在广泛调研论证基础上,结合衡阳市实际情况,省市两级政府法制办联合专家智库一同起草了《衡阳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衡阳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衡阳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及六类行政执法行为18个操作示例。6月26日,召开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和市直机关单位征求意见会,广泛听取基层意见。7月2日,在长沙就三个办法和配套模板召开专家论证会,形成了以一方案三办法为核心,18个操作示例为支撑的改革制度体系。

衡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廖健介绍,为如期高效完成改革试点任务,强化试点改革保障力,该市还将“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要求每个单位制定时间任务倒排表,不按时完成的,启动追责程序。

成效明显

执法形象不断改善

随着依法行政“三项制度”的强力推进,衡阳市建设法治政府成效明显。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整合了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对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环节进行全面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目前,70%单位制定了执法记录仪购买计划,公安、城管等执法任务重的部门,一线执法人员基本实现人手一台。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均建立了《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了音像记录的具体环节、内容和要求。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各级各部门均按执法类别建立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和《法制审核流程图》,确保法制审核制度的可操作性。

各级各部门执法形象不断改善,执法争议有效减少,全市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市国土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推行,推动了不动产登记办证时效的加快,法定时效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市食药监结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双随机-公开制度开展飞行检查,取得了极好的社会效果……

“行政执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最后一公里’,衡阳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改革试点,有效促进了行政执法的规范化、信息化和公开透明,实现了政府及部门对行政执法的实时监督,保证了政府内部层级监督职责的有效履行。”衡阳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杨安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