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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整治大气污染
2017-11-06 07:39:49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胡泽汇] 字体:【

湖南日报11月5日讯(记者 周勇军 肖洋桂 通讯员 黄道兵)近日,常德市环保局披露,石门恒忠新材料公司因涉嫌停运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被处罚款10万元,该公司违法人员王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10月23日开始,常德市开始出现持续6天的轻度污染天气。为此,10月29日,常德市召开大气污染防治紧急调度会,宣布当日起进入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

石门县环保局加强监管,开展了一次全面的工业污染企业排查专项行动。行动中发现,石门恒忠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固体硅酸纳生产线在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停止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以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石门县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将此案移送县公安局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