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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编办负责人就《湖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规定》答记者问
2017-10-30 07:53:50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曾璇] 字体:【

深化简政放权 创新监管方式

——省编办负责人就《湖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规定》答记者问

湖南日报记者 孙敏坚

9月20日,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省长许达哲签发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2号,公布《湖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现行第一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对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日前,省委副秘书长、省编办主任魏旋君接受了湖南日报记者采访,就《规定》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答:《规定》的主要内容,集中体现为35条,包括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登记管理机关的具体职责与管辖对象。对登记管理机关的管理职责、登记管辖对象进行了明确,并规定乡镇、街道办事处举办的事业单位由县级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第二部分是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要求各级登记管理机关推进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优化办事流程;大力推行网上办事,通过网络开展事业单位登记、发布登记公告、报送和公示年度报告、提供信息服务、受理投诉和举报等工作。第三部分是登记事项、登记条件、登记材料与登记程序。主要是对6项需要登记的事项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了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条件、需要提交的资料和登记管理机关的办理程序,并规定了办理时限要求以及规范了公告程序。第四部分是监督管理。对事业单位自身管理、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要求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问:《规定》有什么特色和亮点?

答: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突出特点:一是体现规范性。《规定》要求登记管理机关在登记权限、事业单位提交材料、受理审核、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方面,必须严格依法办事,规范操作,不得额外增加事业单位负担,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即禁止”。二是体现创新性。《规定》按照中央“放管服”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重点突出优化登记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组织章程等,并将实践中比较成熟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法律制度,规定了临时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措施、事业单位信用监管、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等。三是体现操作性。《规定》对上位法不明确、不具体的地方进行细化和完善,增加了可操作性。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对实践中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作出针对性规定。

问:《规定》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主要是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依规登记。事业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材料,其中设立登记是在审理机关批准成立后90个工作日内、变更登记一般是在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注销登记是在清算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每年3月底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网站或者本级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二是及时备案。在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后应当自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本单位印章的印迹、基本账户号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印章的印迹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三是强化管理。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制定章程,并经举办单位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备案。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决策层、管理层、监督层等多种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法律法规、章程以及登记管理有关规定依法开展业务活动等。

问:《规定》在优化服务方面对登记管理机关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本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指导思想,《规定》在登记管理机关优化服务方面,提出了“三办”要求:一是网上办。推进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和完善网络服务系统,通过网络开展登记、发布登记公告、报送和公示年度报告、提供信息服务、受理投诉和举报等工作。二是马上办。要求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在法定登记时限要求基础上大幅压缩,对符合条件的绝大部分事项要做到即时办结,所有登记工作的办理时限均在国家规定时限的基础上压缩了三分之一,即自受理之日起最迟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三是一站办。建立健全“窗口”服务机制,将申办受理、咨询查询、审批核准、办结发证等服务事项统一纳入一个“窗口”,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回复、一站式服务。

问:《规定》明确了哪些监督管理措施?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事业单位将如何处理?

答:《规定》明确登记管理机关应当通过审查年度报告、抽查公示信息、实地核查等方式对事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不依法依规办理登记,核准登记后不开展业务活动、不按规定使用和管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违反规定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等违法情形的事业单位,由登记管理机关根据情况分别给予书面警告并通报其举办单位、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并责令限期改正、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的处罚,同时将其处理情况纳入事业单位信用信息。

问:请问省编办将采取哪些措施保障《规定》的实施?

答:《规定》颁布后,关键要抓好贯彻落实。省编办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针,在省委、省政府、省编委的正确领导下,把中心工作落实到十九大提出的任务上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服务水平。具体来说,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组织实施:一是广泛宣传。利用媒体广泛宣传,让社会及时了解《规定》的最新要求。组织全省机构编制系统和事业单位学习《规定》,对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准确掌握《规定》内容和要求,开展相关知识测试。二是严格执行。全省各级编办要严格执行《规定》,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切实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加强和创新事业单位登记服务。三是监督检查。对《规定》的执行情况适时进行督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切实维护《规定》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