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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保护湘江源头 蓝山力保天蓝山清水绿
2017-08-18 08:33:38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杨思] 字体:【

湖南日报8月17日讯(记者 邹仪 通讯员 李先志)8月10日清晨,蓝山县湘江源头舜水河畔,一群飞鸟或嬉戏,或捕鱼,或盘旋……这一幕幕吸引了当地不少摄影爱好者前来摄影。每天来舜水河畔散步的市民龙锋说:“自从县里实施河长制以来,我们这里的水更清了,鸟也更多了,在田间地头和河岸两边都可以看到成群的白鹭和各种鸟了……”

湘江源头蓝山,有各种水利工程3000余处。其中,列入县级河长制管理的重点河流共有70条,列入县级管理的中小型水库共有37座。蓝山以实施湖南省“一号重点工程”——湘江保护与治理为抓手,全面推行河长制,成立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由县委书记担任第一河长,县长担任县级河长,县委、县政府分管水利的领导担任河流河长;河流沿线和水库属地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担任乡镇第一河长,乡镇长担任乡镇河长……全县共设立258名河长,并在当地媒体公示。

同时,建立健全了巡查和监督机制,开展环保专项督察。今年4月起,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对全县工业点源、禽类养殖、采石采矿等污染生态环境等问题进行了专项督察,及时把问题交办给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办,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通知书、整改通知书等各类执法文书200余份,从严从重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在湘督察期间交办给蓝山的11批13件交办件予以全部办结,依法关闭取缔8家违法排污企业,责令3家企业限期整改,立案处罚2家,约谈16人,问责13人;依法关闭取缔小化工、小冶炼、小选矿等非法企业10家;取缔非法砂石加工场18家,捣毁非法采砂点5处,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得到全面遏制。

目前,蓝山境内主要河流舜水河、俊水河县控断面100%达到二类水质标准,钟水河出境断面100%达到三类水质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森林蓄积量504.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3.22%,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基本稳定,保持了“天蓝、山清、水绿”的生态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