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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7.5% 永州、衡阳、益阳排名前三
2017-08-16 07:13:42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谭思敏] 字体:【

湖南日报8月15日讯(记者 曹娴 通讯员 谭伶)省环保厅今日通报7月全省环境质量状况:14个市州城市的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7.5%,空气质量排名前三位的是永州、衡阳、益阳,排名倒数一、二、三位的是长沙、湘潭、吉首;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345个监测断面中,水质达标断面326个,占94.5%。

7月份,全省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23微克/立方米和43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14.8%和10.4%。PM2.5浓度下降幅度较明显的是永州、郴州、衡阳和娄底;PM10浓度下降幅度较明显的是永州、娄底、益阳和衡阳,下降幅度均在20%以上。全省90个县级城镇中,空气质量排名前三位的是炎陵县、桂东县、常宁市,排名后一、二、三位的是临湘市、资兴市、长沙县。

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全省29个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断面中,28个水源地水质达标。洞庭湖湖体11个断面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但水质呈好转趋势。

通报指出7月存在的环境质量问题:一是从4月份开始,长沙市和湘潭市分别连续4个月和3个月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全省后3位;大湘西地区的吉首、怀化和张家界3市的PM10浓度同比上升,其中吉首市本月排名下降10个位次且浓度同比升幅达27.1%。二是岳阳南湖和芭蕉湖,益阳皇家湖、大通湖和后江湖,郴州马家坪电站大坝等6个断面,已连续3个月及以上达不到三类水质标准;大通湖断面今年7个月中有6个月为劣五类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