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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领域“雁过拔毛” 湘潭3起典型案例被公开通报
2017-07-19 07:31:25 [责编:谭思敏] 字体:【

征地拆迁领域“雁过拔毛”

湘潭3起典型案例被公开通报

湖南日报7月18日讯(记者 张斌 通讯员 赵俊)记者今天从湘潭市纪委获悉,该市将近期查处的3起发生在征地拆迁领域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湘潭高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原副局长、拆违控违办原主任傅朝阳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索贿受贿的问题。傅朝阳在2013年至2016年任执法局副局长兼拆违控违办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板塘街道一征拆项目中,向某开发公司索要30万元好处费,还11次索要或收受拆违控违对象财物共计13.8万元,为违章搭建开绿灯,严重影响精美湘潭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争创工作。2017年5月8日,傅朝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湘潭经开区和平街道原九华村党支部书记黄志强虚报冒领骗取征拆资金的问题。黄志强在任九华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于2008年底至2011年初,在湘潭经开区钢材物流园、吉利物流停车场、杉山两型安置区、农副产品加工示范园等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村民骨干代表奖励经费的方式,分多次骗取征拆资金共计77.5万元,占为己有。2017年4月25日,黄志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湘潭经开区和平街道原民乐村党支部书记张国志组织他人骗取征拆资金的问题。张国志在任民乐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2010年至2012年湘潭经开区招商项目征地拆迁涉及民乐村时,利用职务之便,在明知外嫁女郭某某不符合征拆条件的情况下,在郭某某的请托下并收受其所送现金5000元之后,指使他人将一栋违法建设的杂屋和池塘等相关设施提供到郭某某名下,骗取征拆补偿款31.6125万元,从中获利2万元。2017年4月25日,张国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