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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就应无“微”不“治”
2017-05-31 07:03:22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谭思敏] 字体:【

反腐,就应无“微”不“治”

袁浩

利用惠民资金过手的便利,桃江县桃花江镇财政所副所长陈刚截留惠民资金6万多次,涉及2万多农户的补贴资金,不过一年多时间,中饱私囊的资金就多达77万元。尽管手段“高明”,陈刚还是在一次审计中原形毕露。一年多来,在湖南,近8000名像陈刚这样的“蝇贪”在重拳整治中受到惩处。

“微腐败”是群众身边的腐败,虽然每次贪腐金额并不巨大,但它损害的是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这样的“微腐败”可能变成大腐败。确实如此,“贪不在多,一二非分钱,便如千百万。”这是清代廉吏陈瑸居官后常说的一句话。“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微腐败”既是“大腐败”的开端,更是腐蚀堕落的温床。对“小腐败”姑息纵容,就会产生“一窗不补,百窗必破”的“破窗效应”。因此,反腐败就应无“微”不“治”,出重拳、用实招,切实整治好群众身边嗡嗡乱飞的“蝇贪”。

无“微”不“治”反腐败,一要端正思想。腐败有大小之分、轻重之别,但反腐没有“特区”、没有“禁区”。不论是大腐败还是“微腐败”,都在坚决惩治之列。为此,要纠正那种小不足虑、微不足道、人之常情、取不伤廉等模糊思想,提高对“微腐败”危害性的认识,细“治”入“微”,绝不养痈遗患。二要加强教育。要本着“严管厚爱”的原则,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一发现苗头问题就及时“拉警报”,一碰纪律红线就马上“踩刹车”,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错,由违纪演变成犯罪。三要常抓不懈。根治微腐败,重在日常,必须紧抓不放、利剑高悬,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只有构筑全方位、立体化的反腐败网络,形成“上下对称”的反腐合力,真正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制度上保证反腐败从“小”抓起,反腐败从“腐芽”根除,才能切实减少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我省近年来对“蝇贪”施以重拳,正是反腐无“微”不“治”的具体体现。治好贪腐之大病小症,则风俗淳化、天下大治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