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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四级河长上岗担责
2017-05-19 08:26:56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曾璇] 字体:【

湖南日报5月18日讯(记者 唐善理 通讯员 黄崇县)今日,永州市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动员大会,在全市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对全市733条5公里以上的河流、5公里以下重要河流及大中小型水库,今天起四级河长正式上岗担责。

为实现“河流畅通、水质良好、生物多样、岸线优美”的总体目标,该市成立了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由市委书记任第一河长。明确了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加强水源保护、提高供水保障、加强河库综合整治、加强河库岸线管理、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强化工业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污染防治、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强化行政监管执法、提升动态监测监管水平等23项工作任务,按照“一河一策” “一库一策”要求,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