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华声在线 > 湖南日报网 > 市州新闻 > 正文
长沙低保保障标准将大幅提高
2017-04-29 07:20:05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廖慧文] 字体:【

长沙低保保障标准将大幅提高

长沙市辖区和长沙县为每人每月550元,浏阳市宁乡县为每人每月500元,5月1日起实施

湖南日报4月28日讯(金慧)4月27日,长沙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5月1日起,新的《长沙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正式实施,低保保障标准将大幅提高。

新办法实施后,长沙市辖区和长沙县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50元;浏阳市、宁乡县为每人每月500元。此前浏阳、宁乡农村低保标准为260元,这次也提高到500元,增幅高达92.3%,首次实现城乡一体化。

“低保是社会保障体系中‘最后一道安全网’,有重要的兜底作用。”长沙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昌佳介绍,将以前长沙市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两个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合二为一,在政策层面上实现了城市和农村的无缝对接。同时,城乡低保统一采取补差救助模式,保证了对象界定和保障水平的公平公正。

据了解,新办法实施后,长沙低保管理将采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困难群众通过所在地社区(村)向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书面提出低保申请,即可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大大简化了流程,缩短了时间。

同时,长沙低保管理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与10个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可获取住房、车辆、社保、公积金等20种信息,避免了重复要求有关人员提供各种纸质证明的情况,真正做到服务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