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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所干部利用职权推销微商产品
2017-04-18 07:16:36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谭思敏] 字体:【

车管所干部利用职权推销微商产品

公职人员开微店网店现象应予关注

编辑同志:

津市车管所有名干部,兼做什么健康环保用品生意,不但在她的微信上宣传商品,我们去车管所办业务,她也利用职权便利反复推销她的商品。搞得一些经常去车管所办事的人都买了她的商品,我每个月都要买大几百块钱的东西。她在这个位置上我们不买不行啊,不然怕业务办不下去。车管所是政府部门的窗口,不是她的私人卖场,其所作所为影响十分恶劣。望相关部门能严肃处理。易柏信

记者调查:

4月14日,记者致电津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该队一名负责人介绍说,这名干部不是自己做微商,只是在朋友圈中帮人推销微商产品。针对此种情况,大队纪检督察部门对该同志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行为,提出了严厉的批评,责令立即整改,作出深刻检讨,在本月绩效考核中给予扣分处理。同时,大队组织召开全队民警、职工、协警大会,对各项纪律要求进行再学习、再教育,增强纪律观念,提升服务意识,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党员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从事营利活动,这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是明令禁止的。公务员法也有类似的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但是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在现实生活中不少公职人员纷纷试水开网店办企业。微店、网店虽然与实体公司不同,但都是以营利为目的做生意,一旦生意和权力沾边,就容易导致腐败滋生,权力寻租也在所难免。如教职员工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将严重影响到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甚至在学生家长中造成不良影响,损害教师队伍形象。公职人员做微商亦属违纪,莫让网店成为贪腐温床。

湖南日报记者 欧金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