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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察一个月追责和建议追责67人
2017-04-08 08:10:59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肖秀芬] 字体:【

4月7日,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益阳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会召开——

环保督察一个月追责和建议追责67人

湖南日报记者 曹娴 通讯员 文萍 黄勇

党委政府认识不到位、污染防治力度不够,督察发现益阳六大环境突出问题

“大通湖区委、区政府盲目决策,忽视生态环境成本,造成环境质量严重下降,大通湖水质从2013年到2016年由三类水质降为五类、劣五类。”

“环境监管不到位。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益阳市林源纸业有限公司、世林食品有限公司、赫山区石笋石煤矿等企业长期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未得到及时查处。”

……

4月7日,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益阳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会在益阳召开。会上,省环保督察组组长陈克鑫宣读了经省委、省政府审定的《益阳市环境保护督察报告》。

督察组指出了益阳市环保工作存在的六大突出问题——

部分县市区党委政府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不到位,一些单位和部门环保责任落实不够好。有的地方主要领导对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部署和重要文件未作批示和研究部署;有的地方党委政府盲目决策,引进和上马重污染企业;有的地方党委政府对督察交办的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污染反弹。

环境质量形势仍然严峻,局部环境质量有所下降。2016年,市内22个国控、省控水质监测断面中,有小河嘴、万子湖等7个监测断面未达到三类水质标准要求;2015年以来,益阳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市区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高于全省均值。

从根本和源头上加强污染防治的措施和力度不够。存在部门联动和联防联控不足、源头管控措施和考核奖惩机制不健全、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滞后等问题,全市9个省级工业园区中有6个未建成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

环境安全隐患仍然比较突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还不到位,历史遗留累积形成的重金属污染问题点多面广。

自然生态保护力度不够,破坏问题比较突出。南洞庭湖湿地水禽保护区、安化六步溪国家自然保护区等地,存在矮围网围、畜禽养殖、旅游项目开发等现象。

环境监管能力薄弱,不能适应环保工作实际需要。环保队伍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环境执法车辆装备得不到保障。

督察组移交办理重点案件5个,已落实和建议追责共67人,其中县处级干部7人

2016年12月,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省环保督察组对益阳市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环保督察。

期间,督察组听取了益阳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环保工作汇报,调阅各类资料档案2400多份,与有关领导干部开展个别谈话43人,走访市直部门17家,检查各类企事业单位230多家,受理并办结信访举报249件。

督察组认为,益阳市近年来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一定成效,推进洞庭湖和志溪河、兰溪河流域水环境污染治理,全市关停涉重金属企业204家,完成40余个重金属治理项目,大幅度削减了锑、砷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

督察组向益阳市移交整改问题84个,移交办理重点案件5个;已落实追责35人,建议追责3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7人。

督察期间,益阳市正式封存停运市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中石化油库码头,大面积拆除柘溪水库和洞庭湖区网箱、围网,关停城市三区实心粘土制砖厂101家,责令停产整治环境违法企业130家,移送环境污染刑事、行政案件16起,刑事、行政拘留18人。

会上,督察组建议和要求,益阳市要坚持把保护挺在前面,走好绿色发展之路;落实“党政同责”、强化“一岗双责”,做到齐抓共管;强化治污举措,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提升监管能力,加强环境执法,确保环境安全;坚持问题导向,抓好督察整改,巩固和深化督察成果。

“不能出现督察组走了,问题又来了的情况!”省环保督察组副组长、省环保厅厅长王一鸥表示,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将适时组织对益阳市开展环保督察工作“回头看”,会同省纪委(监察厅)进行督办。

益阳市委书记瞿海代表益阳市委、市政府向省环保督察组表态,全市各级各部门将明确整改“责任制”,实施整改“销号制”,抓实整改“考核制”,严格整改“追究制”,切实整改突出环境问题。用好督察整改成果,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