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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合同环境服务”风生水起
2017-04-03 06:53:48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肖秀芬] 字体:【

永清环保“合同环境服务”风生水起

新余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模式产生示范效应

湖南日报4月2日讯(记者 唐爱平)3月30日上午,江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鹿心社来到永清环保新余垃圾发电厂调研,对永清环保开创的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新余模式”,给予高度肯定。

由永清环保投建的新余垃圾发电厂,是新余市“合同环境服务”试点项目之一,每年可处理生活垃圾22万吨,年发电6800万千瓦时,可以满足新余市4万户家庭1年用电。

2012年3月,新余市决定引进社会资本参与环境治理,与永清环保签订了《合同环境服务框架协议书》,新余市成为全国首家地级市“合同环境服务试点单位”。根据试点方案,永清环保作为综合环境服务商,对新余市环境问题全面“问诊把脉”,在新余市实施7个项目,覆盖大气、水、垃圾、重金属、流域湖泊治理、农村环境治理等各领域,为该市实现“大环保”的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模式展开有益探索。

随着新环保法的实施和绿色发展理念的推行,公众对雾霾防治、农村污染治理等领域的生态环境追求,促使地方政府环境政策导向由单一的项目治理转变为区域环境的综合防治。多年来专注环保产业的发展,永清环保已成长为综合生态环境服务提供商,业务覆盖土壤修复、环境咨询、清洁能源、雾霾治理、水环境治理、设备制造、环境监测等环境服务全领域。4年多来,永清环保发挥技术、管理、人才的优势,加快推进新余区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目前,城乡环卫一体化、垃圾焚烧发电、污水处理、大气治理、重金属治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湖泊生态保护等几大试点项目逐步完成,新余市总体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家园变美了,老百姓满意了,政府放心了,企业也有了收益。

“新余模式”为开创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提供了良好示范,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的借鉴。目前,永清环保还与邵阳、怀化、湘乡、宁乡等地签订“合同环境服务”协议,在环保咨询、培训、监测、设施运营等多个领域开展环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