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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正常的市场里,每天都是消费者权益日
2017-03-15 10:26:28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李 慧]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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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两则与消费维权有关的新闻,分明能让人感觉到消费维权的不易——

明明买的是全新车,拿到手的却是进行过油漆修补的维修车辆。3月13日,记者从湖南省工商局召开的2017年3·15新闻通报会上获悉,湖南首例汽车“退一赔三”消费维权案的消费者廖运国已拿到全部赔偿款。

另外一则新闻是,长沙的钟女士在长沙王府井的卡地亚专柜给自己和未婚夫买了一对手表。未婚夫邓先生于3月10日开始佩戴,没想到3月12日,不到两天,表的分针就脱落了。目前,钟女士正在通过各种途径开展维权。

对比这两个案例,不难发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消费陷阱仍然防不胜防。日常生活中,缺斤短两之事已见怪不怪,就连买辆车、买块表,都有可能买回的是二手货,或者是存在质量问题,这多多少少还是让人唏嘘的;二是消费维权之路不易。以首部汽车“退一赔三”案来看,消费者从投诉到消协到诉诸法院,再从一审到二审,这中间的曲折可想而知。而钟女士不知道,何时能讨回一个让自己满意的说法。

这其中的不易,有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商家把自己制定的规则奉为最高准则,至于是否与法律相冲突,完全不顾。比如钟女士在维权过程中,商家就搬出厂家品牌制定的保修规则,其中的霸王条款随处可见,甚至找不到退款的选项。

值得欣喜的是,以首例“退一赔三”案例来看,消费者维权已渐入佳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退一赔三”的赔偿条例,到“由商家承担举证责任”,着实已将消费者权益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有理由相信,有了法律这一“靠山”,消费者的维权之路或将不再充满坎坷艰难。

尤为可贵的是,消费者权利意识在觉醒路上走得更稳步。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不再选择吃哑巴亏,而是选择依法维权。在通往契约社会的道路上,每一个人对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同样也是为消费社会的整体向好作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