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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时代更当增强定力与修养
2017-02-22 07:22:54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荆彩] 字体:【

贺晓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来说,加强自律关键是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能否做到慎独慎微,始终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

慎独和慎微原本都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于修身的要求,习总书记再次强调这两点,是在告诫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时刻注意提高个人修养,在监察监督体系难以覆盖之处牢记心中有戒尺,保持自爱自省。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法律监督体系的建设工作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法治时代的到来,不仅使一些领导干部频频感叹“官不好当了”,也让许多普通党员和群众深刻认识到了法制体系和监督体系的重要性。但是,与此同时,也有些党员干部只把法律法规条文上的要求当成了自己对待工作和生活的标准、底线,进而认为思想教育和道德约束只是“走过场、做样子”,对自身的政治、纪律、道德、廉洁修养有所放松。

实际上,法治与自我修养从来都不是此消彼长、矛盾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所谓“法治天下,德润人心”,自古以来,道德约束都是法律法规的有效补充。因为法律法规的要求具有滞后性,考虑到社会现实状况通常也不宜设置得过高,所以它的定位从来都是一种兜底的约束。在我国当前的现实条件下,对权力的约束与监管同样不能完全依赖于严苛繁琐的法律规范。如果只片面强调完善法律,把遇到的问题都归咎于法律法规不完善,党员干部都把不踩“高压线”当作仅有的约束,无疑会进入一个缺乏自省、修养不高的认识误区。

不断提升自我修养和自我约束,理应是每个党员、干部永不结业的必修课。作为“关键少数”,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更应对自身有更高的道德修养、纪律要求,不能被动消极地置身于法律的底线之下。越是法治时代,外在监督越是严格,就越要增强自身的政治、纪律、道德、抵腐定力,慎独慎微,只有内外兼修,才能真正做到“内无妄思,外无妄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