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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院2016年审结贪贿渎职案988件1384人
2017-01-11 14:11:49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荆彩] 字体:【

审结贪贿渎职案988件1384人

——晒晒湖南法院反腐成绩单

湖南日报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曾妍

2016年,湖南法院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惩治涉征地补偿、危房改造、农资补贴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全年审结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案件988件1384人。其中依法审结省委原副秘书长马勇、中石油湖南分公司原总经理徐国才等10余件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同时,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处力度,判处行贿罪犯128人。

这一年,湖南法院共审结副厅以上重大职务犯罪案件17件。如何保证该类案件依法稳妥审理,确保在审限内完成案件审判?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刑二庭庭长杨学成看来,“有效的工作机制是关键。”

对于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各受案法院均做到组织领导、审判力量、后勤保障、督查落实“四到位”,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作为承办人和合议庭成员,制定周密的审理方案,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从审查立案、开庭审理到作出裁判、宣判,每一环节都做到了周密安排、严谨规范。

省高院建立了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移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和案件线索的机制。2016年6月21日,省高院公布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被告人原系党员或国家工作人员刑事案件审判情况的工作方案》。到目前,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已经根据该工作方案的要求建立了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提供生效裁判文书的工作机制。

为确保量刑平衡,统一定罪量刑标准,湖南法院加强了对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法律适用指导的力度,对于国家工作人员重大职务犯罪案件采取由省高院指定管辖的办案方式,避开被告人的籍贯地、成长地、任职地,以排除可能存在的干预。2016年,经省高院指定由异地法院管辖的职务犯罪案件共有174件。

为有效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湖南法院注重打防并举,强化审判工作延伸。省高院积极开展职务犯罪专项审判工作调研,认真总结了省交通厅系统腐败窝案的基本情况和特点,仔细分析了省高速公路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关建议,形成了《省交通厅系统腐败窝案审判情况的分析报告》。省委书记杜家毫对该报告作出重要批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傅奎对省高院的这一做法也给予了充分肯定。

湖南法院还积极参与防控体系的构建,结合职务犯罪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监管、制度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并通过人民法院报、湖南日报、红网、湖南法院网等媒体发布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

就下一阶段如何进一步做好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邬文生说:“全省法院刑事审判法官要牢记使命,依法稳妥审理好职务犯罪案件;要服务大局,做好‘天网行动’案件的审判工作;要加强督查,严格控制职务犯罪缓免刑的适用;要深入调研,促进全省职务犯罪案件审判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