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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把失责当负责
2017-01-07 07:52:36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曾璇] 字体:【

郭光文

某县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混乱、领导插手工程项目和变相利用公费旅游等问题严重。干部群众对此意见很大,但局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陶醉于“好人主义”,一直压案不办,最终导致全局塌方式腐败和系统性腐败。当上级组织严肃追责时,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还振振有词,称这样做是对“单位形象”负责和对“干部成长”负责。

现实生活中,类似这种打着“负责”旗号的失责行为并不鲜见。在全面从严治党和深入反腐倡廉的今天,很有必要正本清源,纠正当前在所谓“负责”问题上存在的糊涂观念。

首先,这种言行在“负责”的认识上不对。对单位形象负责和对干部成长负责,这话没有错。但这种“负责”,是对党员干部要在政治上多教育、在思想上多引导、在工作上多摔打和在生活上多磨练。发现问题苗头时,应早提醒和早纠正,而不是对他们在政治上听之任之、在思想上是非不分、在工作上放任自流和在生活上一味溺爱。

其次,这种言行在“负责”的范围确定上不妥。共产党人肩负的责任,是要对党和人民负责。因此,当局部单位形象影响党和国家形象时,我们就要旗帜鲜明地加以纠正!当干部所作所为背离党纪国法轨道时,我们就要理直气壮地进行整治!这才是真正的对单位形象负责和对干部成长负责。

再则,这种言行在“负责”的方法选择上不佳。对于党员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正确而又负责的方法应该是这样:一是未雨绸缪,立足于抓“早”,从而达到防病于未萌和治病于初起的目的;二是防微杜渐,立足于抓“小”,防止问题由小变大、由少变多和由个人问题变家庭问题、由违纪违规问题变违法犯罪问题;三是自警自省,立足于抓“前”,提高党员干部在是非面前的辨别能力、在诱惑面前的自控能力和在警示面前的醒悟能力。

既然如此,那么有些同志为什么会错把失责当负责呢?这里恐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有的是感到“人情留一线,事后好相见”;有的是觉得“多个朋友多条路,少个冤家少堵墙”;有的是认为“捂得住丑事就是本事,自己摆得平就是水平”;有的甚至是因为自己身上不干净,担心“拔出萝卜带出泥,”于是便以“负责”与“关心干部”之名掩盖自己的“失责”与“不敢担当”之实,这可能才是问题的真正本质所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一个时期以来党内发生的种种问题,与管党治党宽松软有密切关系。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和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因此,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一定要从推诿回避和不敢负责的精神状态中猛醒过来,自觉扛起治党管党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