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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入刑,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2016-12-21 08:36:00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胡泽汇] 字体:【

肖功勋

最近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颁布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意见》提出的一系列改革举措和任务要求,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筑牢安全发展的根基,根本在于守住安全红线。有统计数据表明,90%以上的事故都是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所致。但在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对未引发事故的安全生产重大违法行为只能施以行政处罚。借鉴“醉驾入刑”的立法思路,《意见》提出研究修改刑法有关条款,将无证生产经营建设、拒不整改重大隐患、强令违章冒险作业、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执法指令等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极易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这一转变,意在重申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红线——“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才能推动安全生产,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才有意义。

筑牢安全发展的根基,重点在强化责任落实。一些地区在事故调查结案后,对提出的整改措施跟踪不及时、落实不到位,致使同一地区、同一行业领域甚至同一企业类似事故反复发生。今后,我国将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事故结案后一年内,负责事故调查的地方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开展评估,对事故问题整改、防范措施落实、相关责任人处理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确保血的教训决不能再用鲜血去验证,就是要从公正公开、强化责任落实上入手。不论是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还是实行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都必须管安全的“三个必须”,《意见》全力构建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正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全方位保障网络。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最近一段时间来,我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保证了全省各行各业的安全有序。但安全生产点多面广,容不得有半点松懈。对于我省而言,摆在眼前的事是把《意见》落细、落小、落实,以坚韧不拔的毅力,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牢牢守住安全红线,努力实现安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