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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七类人收入”的民生重量
2016-10-25 10:12:09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文聪玲] 字体:【

李云

10月2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瞄准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基层干部以及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分类施策,实行激励计划,带动城乡居民增收。

此举,应当视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一环。这七大群体代表了劳动者中的大多数和关键少数。例如,科研人员是知识分子群体的缩影,技能人才是大量企业职工的典型,基层干部队伍可以辐射到各级干部与公共管理从业者。因此,政策选择的目标群体具有明显的带动引领能力,对全体城乡居民增收能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体现着政策设计的善意与智慧。

人群有代表性,《意见》也提出了不少的增收实招、硬招。如,针对技能人才,《意见》明确,探索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鼓励企业采取协议薪酬、持股分红等方式,试行年薪制和股权制、期权制,提高技能人才收入水平。爱因斯坦曾说:“我没有特殊的才能,我只是激情般地好奇。”眼下国家经济要转型升级,最缺的还是拥有创新精神的高技能人才。在地位上予以充分肯定,在待遇上予以充分保障,技能人才“激情般地好奇”才有可能被激发出来。

再如,针对基层干部队伍,《意见》明确,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将规范后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纳入地区附加津贴,实现同城同待遇,推进公务员工资调整制度化。基层公务员工资低压力大,近年来各地屡有反映。既然工作生活不容易,基层干部工资该涨还得涨。国家从制度层面优化收入机制,对提高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和能力水平无疑是一大利好。

《意见》百般好,关键还在落实。增收激励不是简单地“涨工资”与“增福利”,而是要将涨工资的效果落实到“促能力”上来,为全社会营造“知识创造价值、劳动获得回报”的收入分配改革效果,让通过知识积累与技能提升获得更多的收入、享有更好的生活,真正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