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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既要“创新”更要“推新”
2016-08-19 10:29:16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李 慧] 字体:【

周湘智

湖南省委深改组第二十一次会议作出决定,将全省首批10个成熟的改革试点举措推向全省,并下发专门文件要求各地“把推广改革试点举措作为重大改革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使这些成功经验尽快在全省各地生根、开花、结果,产生效用。省里将“实时跟踪问效”,确保创新举措推广到位。今后,省里将按照常态化机制,把改革试点举措推广情况纳入改革绩效考核,做到试点举措成熟一个推广一个。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宁可自己摸索,不学他人”或“宁学外地,不学本地”。一些地方党委政府缺乏传播、扩散创新的意识,不少经过艰苦探索、务实管用的好做法未能得到及时复制推广,有的变成始创者的“自得其乐”,有的“墙内开花墙外香”,造成创新成果的巨大浪费。

政府创新具有全局性、战略性与统摄性,被世界各国视为引领发展的强大动力。我省此次针对政府创新“自主性扩散”动力不足的情况,采取“强制性扩散”方式推广本土成熟改革经验,从制度上解决了改革试点举措推不开的困境,既能深度激发地方政府改革创新的积极性,还能节约大量公共资源与“试错成本”。可以预见,此举必将产生“酵母”般的催生激活作用,使我省改革发展的“蛋糕”越做越大,强劲托起湖南“起跳高度”。

创新驱动需要驱动创新。衡量改革的绩效,不仅在于改革创新举措的数量,更在于推广这些创新举措的范围与速度。对于改革经验的仿效部门而言,既要“敢为人先”也要“敢为人后”,对他人创造的好经验,只要有利于本地发展、有利于增进本地人民群众福祉,就要大胆大方地吸收借鉴。

对于改革经验的推广主体而言,应从政策上创造有利于政府创新扩散的环境。既要对创新行为进行嘉奖,也要对仿效行为予以激励。对下级政府在创新项目推广过程中遇到的政策、资金、技术等困难,应给予必要的支持保障。

对于改革经验的始创者而言,要积极配合创新举措的推广,并不断优化完善已有的创新探索。要始终做到常创常新、再创再新,努力创造新的改革样本,成为政府创新的高地。

社会力量也是政府创新扩散的重要参与者。媒体要加大对改革创新典型的传播推介,加深公众对创新案例推广价值的认识;社会公众应积极回应外来经验、模式在当地的实施,努力为其添火加柴。

事实上,在创新实践中,每个政府机构都不会是单纯的仿效者、始创者或推广者,而是往往同时兼具这三种角色。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应该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参与到改革试点举措的推广中来,在“创新”中“推新”,在“推新”中“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