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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政务舆情不及时不到位就是失职
2016-08-15 12:21:28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李 慧] 字体:【

邓海建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要求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国办的这一《通知》,可视作政务舆情进入“主动回应时代”的重要标志。事实上,在互联网已进入中国22个年头的当下,越来越多部门和当事人已认识到:“捂盖子”的功夫再高,涂脂抹粉的能力再强,也架不住真相和媒体的追问;在政务舆情上“撕”得越厉害,被公共舆情的“洪荒之力”伤得就越深。

政务舆情回应不仅是危机公关的技术,更是塑造权力公信的艺术。早在今年4月,国办就曾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这个“24小时内”,应视为回应重大政务舆情时间节点的下限。中国传媒大学网络舆情研究所发布的《2009年中国网络舆情指数年度报告》曾指出,75%的重大新闻事件在报道后的第2至4天网络关注度最大,因此,“黄金24小时”一度成为官方应对舆情危机的最佳节点。但随着网络技术的日新月异,“黄金24小时”早已升级为微博时代的“黄金4小时”、微信时代的“黄金1小时”。时至今天,如果舆情非要等到24小时左右才回应,恐怕“黄花菜都凉了好几遍了”。

积极拥抱政务舆情“主动回应时代”,需要在“快、准、狠”上下功夫。如果仅仅是“回应迅疾”,却王顾左右、隔靴搔痒,仍会让自己陷入被动的舆情漩涡。比如常州外国语学校被污染事件经央视曝光后,当地有关部门大篇幅“快速”回应。结果呢,因内容存疑,引发舆情发酵。又比如眼下山东记者被打事件,德州市公安局的反应也“堪称神速”,同样因存在疑似“硬伤”,反倒成了舆情升级的催化剂。凡此种种,都说明回应政务舆情,除掌握舆情的第一时间点外,还得直面舆情核心、诚意发掘真相,既要准确判断舆情走向,更要“狠”心自我加压。

当镜头下执法成为常态,当政府信息公开成为定规,政务舆情回应不及时不到位,显然是另一种失职渎职。站到舆情最前台去,不给流言留滋扰之地,“24小时”之内,大可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