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唤醒更多见义勇为“初心”
2016-08-05 08:42:15 [来源:湖南日报] [责编:谭思敏] 字体:【

唤醒更多见义勇为“初心”

徐友才

由中宣部、中央综治办、公安部、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举办的第十三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目前已进入公示、投票阶段,相关候选人的事迹,将陆续刊登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等权威媒体上。

在人民日报等权威媒体上公示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候选人事迹,其用意和目的不言而喻:一是为了增加评选表彰活动的透明度,真正选出众望所归的见义勇为英雄模范;二是借此更好地宣扬见义勇为候选人的事迹,在全社会大力倡导见义勇为的壮举,激励更多的英雄模范涌现。

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和谐、和美的道德基石。然而,处于社会转型的背景下,面对诸多诱惑,少数人的价值观、道德观开始发生变化和扭曲,以至于见死不救、有难不帮的事情时有发生。

其实,每个人内心都有“善”的本源,有见义勇为的“冲动”和“初心”。只不过,有时候会被一些外界因素所干扰,最终导致一些有见义勇为“萌动”和意愿的人,表现得瞻前顾后、犹豫不决。在此背景之下,就需要激活隐藏于内心深处的善意,唤醒见义勇为的“初心”。

唤醒见义勇为的“初心”,就是要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等平台,多途径、多方式宣传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及其英雄事迹,无疑是激活“初心”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手段。通过宣传,让更多的人见贤思齐,更加坚定对见义勇为的认同,进而积极主动投身到见义勇为的行列之中。

唤醒见义勇为的“初心”,就要让见义勇为者有获得感。要不断健全和完善激励见义勇为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制度的形式认定、褒奖见义勇为者,坚决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事情发生,让广大见义勇为者享受到更多的社会认同感、获得感。